- 索 引 号:QZ05128-3000-2024-00020
- 发布机构: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06
- 标题: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工信科综〔2024〕6号
- 发布日期:2024-06-06
现将《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4年5月28日
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全国、省、泉州市及石狮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石狮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项、泉州市75项及我市71项细化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项、市75项细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管体系、防控体系、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协助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力争通过三年行动,能够切实提高工信分管领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职责分工
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安委办〔2024〕1号)及上级工作要求,针对船舶修造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制定我局治本攻坚(消防安全)三年行动方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行动。对照上级安全生产权责分工要求,不断细化安全生产权责分工,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根据我市民爆物品安全工作实际,完善民爆物品安全专项委员会运行机制;推行船舶修造行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船舶修造行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牵头的第二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清单式督导检查,及时交办和督促安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
(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扩面专项行动。认真对照《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固本强基方案〉的通知》(狮安委〔2024〕1号)中的各项任务指标,持续推动我局负责行业企业优化“一套标准规范”,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梯次推进“三维整体达标”,深入实施“四项示范工程”,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五种能力”。
(三)开展安全隐患精准排查。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严格准入,加强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适时开展船舶修造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百日攻坚”“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健全船舶修造行业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船舶修造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检查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1次,督促企业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闭环管理,做到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滚动运行;建立健全船舶修造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风险研判。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船舶修造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2024年起,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要事项、重大问题。
三是组织全面排查。针对分管领域的公众聚集、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存在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电烤炉、明火取暖等不安全行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守,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高风险行为的,要坚决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全链条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切实强化与其他部门工作合力,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2024年,配合相关部门围绕生产等环推动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五是统筹解决消防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的处置研究,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解决船舶修造行业消防安全遗留问题项目,指导督促隐患整改。单位隐患拒不改正或逾期未整改的,应当抄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报请属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四)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开展安全监管帮扶提升和精准执法行动。2024年起逐年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
二是加强挂牌督办。2024年底前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各级挂牌督办的我局牵头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消防问题全部按期整改销案。
三是发动舆论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每年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措施,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是强化信用监管。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被纳入“黑名单”管理,被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配合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金融扶持、财政奖补、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开展安全素养提升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特种作业电气焊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综合服务”系统,引导持证人员在“特师傅”平台注册,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从业人员精准高效培训,开展优秀安全员考核考评,推动船舶修造行业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行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不定期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能力的提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等主题活动的引领作用,通过开辟安全生产专栏、警示曝光等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二是加强专业培训。每年组织我局消防安全业务相关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养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
三是强化行业培训。三年内,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船舶修造行业领域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领域消防安全培训。
四是规范员工培训。督促船舶修造行业企业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企业和培训机构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
五是普及安全常识。配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攻坚行动,因地制宜发动力量向船舶修造行业企业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施教施训,逐步实现宣传教育培训全民覆盖。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引导企业参与消防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配合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六是加强警示教育。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到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总,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听取汇报,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专项行动推动力度。
(二)注重指导检查。要建立并落实安全隐患“三个清单”闭环管理,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
附件:石狮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
石狮市安全生产治本(消防安全)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阶段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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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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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标准化“十百千万”典型示范培育力度 |
安全标准 |
按照《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固本强基方案的通知》(狮安委〔2024〕1号)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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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
安全治理 |
2024年底前,配合相关部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 |
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和规范滚动运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零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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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安全考试培训教育机构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 |
安全素养 |
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特种作业电气焊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综合服务”系统,引导持证人员在“特师傅”平台注册,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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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攻坚行动 |
安全素养 |
2024年底前,完成船舶修造行业系统内80%普通员工“一教一练”工作。 |
2025年底前,完成船舶修造行业系统内普通员工“一教一练”工作。 |
2026年,推动船舶修造行业系统内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建立本企业消防安全宣讲队,自主开展社会单位“一教一练”工作,提升“四个能力”。 |
5 |
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 |
安全科技 |
配合相关部门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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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强化风险研判 |
消防安全 |
2024年起,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要事项、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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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全面排查 |
消防安全 |
坚决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规动火作业、违规用火室内用火、违规电动车停放充电等高风险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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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实施全链条监管 |
消防安全 |
2024年,配合相关部门围绕生产等环节,建立健全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配合相关部门常态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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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统筹解决消防历史遗留问题 |
消防安全 |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的处置研究,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解决船舶修造行业消防安全遗留问题项目,指导督促隐患整改。单位隐患拒不改正或逾期未整改的,应当抄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报请属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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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强挂牌督办 |
消防安全 |
2024年底前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各级挂牌督办的我局牵头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消防问题全部按期整改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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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发动舆论监督 |
消防安全 |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每年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措施,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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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强化信用监管 |
消防安全 |
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被纳入“黑名单”管理,被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配合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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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强专业培训 |
消防安全 |
每年组织我局消防安全业务相关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养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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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强化行业培训 |
消防安全 |
三年内,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船舶修造行业领域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领域消防安全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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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规范员工培训 |
消防安全 |
督促船舶修造行业企业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企业和培训机构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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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普及安全常识 |
消防安全 |
配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攻坚行动,因地制宜发动力量向船舶修造行业企业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施教施训,逐步实现宣传教育培训全民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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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强警示教育 |
消防安全 |
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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