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石狮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督导检查清单(一)
时间:2026-01-14 10:44 浏览量:
 1月份石狮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督导检查清单
检查内容 检查要点 隐患问题清单
1.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

1.核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情况,重点聚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扩面、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以及是否组织并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开展62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等工作;

2.检查核实是否定期深入企业开展帮扶指导,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跟踪督促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到位。核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情况,以及各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工作数据,是否实现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全覆盖;

3.核实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落实情况,对举报事项属实的隐患问题是否及时兑现奖励措施。

 
2.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核实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两化融合工作(隐患上报率和手机APP推广运用率);镇(街道)是否摸清辖区企业和“九小场所”底数,建立底数台账,是否全部纳入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核查底数台账是否跟平台的监管底数一致;是否督促企事业单位及九小场所每月至少上报1条隐患;

2.是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现场观摩会及标准化培训;是否组织辖区小微企业、“九小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观摩或者培训;

3.是否积极开展“四项示范工程”,是否开展优秀企业、优秀岗位等优秀案例遴选,开展现场指导帮扶;完成标杆企业和示范岗位任务分解指导数的100%。

 
3.加强当前火灾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查阅资料台账的方式检查:

1.是否按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全市高层建筑和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2.是否联合民政部门,组织村(居)两委、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队伍等力量,对“瘫痪卧床、失智失能、精神异常”自主意识差、自纠能力低的重点人群全面摸排,建立《弱势群体最不放心重点户清单》,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

3.是否及时劝阻、制止电动自行车及其锂电池“进楼入户”和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4.是否组织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销售维修店铺、锂电池回收处理网点违规住人情况开展排查检查;

5.是否对经营性自建房和沿街店面等进行防火检查,重点督促生产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进行防火墙“硬隔离”。

6.是否将消防宣传纳入镇(街道)、派出所、村(居)委日常工作内容,结合日常检查开展入户宣传,发放消防安全宣传单(册),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居家防火攻略、应急疏散逃生等消防常识,提高群众防灾自救能力;

7.是否对本辖区内涉及动火作业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查处违规动火作业,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 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每月至少报送4篇安全生产宣传报道。  
5.镇街消防赋权执法落实情况

通过查阅资料台账方式检查:

1.是否依据消防赋权执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查阅一般行政处罚和简易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2.是否存在行政处罚案件条款适用错误、文书错误等情况。

3.是否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市消防救援大队移送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案件办理。

 
6.随机抽查两家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通过现场实地检查:

1.重点核实企业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至少做到“六个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2.核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核实企业是否有开展标准化创建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3456”工作机制滚动落实情况。

3.核实生产工艺需要涉及电工、焊工、场内机动车辆操作、特种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配备专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依法依规取得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证件是否过期等。

4.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存在堵塞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现象;灭火器、消火栓箱、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或未配置。

5.结合当前消防安全重点专项行动,核实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车间、进楼梯等违规停放行为,是否存在“飞线充电”;核实动火作业是否办理作业手续、是否落实防护措施、是否持证作业;涉及冷库场所重点检查建设验收手续是否完整有效。

 
7.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情况(仅灵秀、宝盖、蚶江三镇涉及) 核实属地镇(街道)是否联合铁路运营企业在铁路沿线群众中开展铁路安全意识、法律法规宣传,对典型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是否进行曝光警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