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五在石狮”促消费行动措施
时间:2023-10-10 16:07 浏览量:

  日前,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合印发《五在石狮促消费行动措施》(狮发改规〔20232号),以下简称《行动措施》。市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负责人就以下问题答复如下: 

  一、《行动措施》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地出台一批促消费行动措施,进一步丰富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 

  二、《行动措施》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五在石狮活动主题,制定相关措施。 

  三、《行动措施》的制定有哪些过程? 

  答:该文件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起草,于2023913日征求市商务局、文体旅游局、财政局、大数据局等4个部门意见,并根据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成。922日,该文件经发改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926日完成会签程序并正式印发。 

  四、《行动措施》提出什么目标? 

  答: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工作部署要求,围绕五在石狮促消费线上线下融合主题,在20239-202312月期间,在餐饮、服饰、家居、汽车、娱乐等重点领域多措并举开展促消费活动,着力营造推动消费升级的良好生态,激发消费热潮。 

  五、《行动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行动措施》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主要阐述《行动措施》涉及的重点行业领域、工作目标和实施途径。 

  第二部分是活动时间。从20239月至202312月底。 

  第三部分是行动措施。主要从激发节庆消费、创新线上消费、提振餐饮消费、扩大汽车及油品消费、深化夜间消费、提升家居消费、推动旅游消费、开展电竞赛事、促进建行生活促消费等9个方面阐述推行的促消费举措。 

  第四部分是支持政策。主要从酒店业务、开发旅游演艺和夜间旅游产品、举办电竞赛事、举办特色品牌活动、支持企业拓展网络销售、推动会展经济发展等方面阐述相应的资金支持政策。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阐述强化组织领导、深化统筹联动、集中宣传造势等3个方面的工作保障,有效推动促消费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六、9方面的行动措施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是激发节庆消费。利用2023年中秋、国庆等重大传统节日消费旺季,通过商家折扣、满减、让利等优惠形式,促进节庆促销。二是创新线上消费。开展在石狮直播节系列活动,依托多平台直播、全品类带货直播+特色产业新模式,推动直播新业态赋能服饰、美食、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三是提振餐饮消费。开展美食宣传推介,携手饿了么发放千万“5折天餐饮消费券,鼓励开展石狮美食节、特色小吃节等美食促销活动,推动吃、购、娱综合消费。四是扩大汽车及油品消费。鼓励各车企通过打折满减、特惠让利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在20239-12月促消费期间,投放200万元购车补贴消费券。支持举办汽车展和国庆加油让利活动。五是深化夜间消费。实施点亮石狮夜间消费计划,开展夜宴”“不打烊等晚间多形式促活动,打造一批石狮特色深夜食堂和旅游美食打卡地。六是提升家居消费。鼓励在各商圈开展折扣、让利等促消费活动,支持深入沿海五镇巡回展销,借助流量平台扩大家居促销活动深度。七是推动旅游消费。鼓励开展酒店+”融合业务,统筹办好特色品牌活动,培育城市文旅品牌,支持开发旅游演艺和夜间旅游产品。八是开展电竞赛事。依托腾讯等大型平台,支持和鼓励举办主题化、品牌化的电竞系列赛事。九是促进建行生活促消费。依托建行生活”APP平台,发放消费券30万元。 

  七、为推动促消费工作,政府支持政策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对活动期间开展酒店+”融合业务的星级酒店,接待外地客商100人以上的,按住宿时间给予过夜补贴:住1晚每人补贴40元,住2晚每人补贴50元,住3晚每人补贴60元,每家企业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对活动期间开发旅游演艺和夜间旅游产品的,经文旅部门报备并认定的旅游演艺和夜间旅游产品,年演出场数不少于50场,每场不少于1小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鼓励发展互联网+旅游新模式,开发沉浸式旅游演艺、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产品。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对活动期间开展市场价值大、发展前景好、有影响力的电竞赛事,经审核认定后,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一次性补贴,每个活动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4.对活动期间结合石狮旅游品牌元素办好特色品牌活动的,对组织主体统筹安排部分经费 

  5.对当年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5亿元且增幅达到20%的限上商贸企业(不含电商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对支持企业拓展网络销售、支持推动会展经济发展、支持依托行业协会、专业市场举办会展活动等3方面的支持政策,分别参照《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狮委办发〔20231号)的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执行。 

  单家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条款的,同类条款取最高金额予以奖励或补助,非同类条款分别予以奖励或补助、不予相互抵扣。条款(六)同一企业每年累计享受的各类本级补助资金总额以该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为上限。 

  八、《行动措施》的有效期限是多少? 

  答:本《行动措施》20239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1231日。 

  九、为进一步了解《优惠措施》相关政策,可向哪个部门咨询? 

  答:可向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进一步咨询了解,联系电话:0595-88712824 

  解读单位: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邱君 

  联系方式:1359916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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