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这项优惠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主要目的是推进石狮高端精品度假酒店的招商与落地,优化酒店服务业发展环境,提升旅游承载能力,助力加快建设国家级滨海旅游度假区,促进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哪些酒店项目可以申请享受这些优惠?
答: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合规用地:项目用地位于石狮市行政区域内,土地用途明确为酒店用地。
2.高端品牌或高星级: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引入2024年《HOTELS》全球酒店集团榜单前20名集团旗下的高端及以上品牌,并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委托管理合同且正式冠名;
②正式获评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
3.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须达到每亩800万元以上。
4.建设时效:须在取得用地后6个月内开工,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竣工后12个月内投入运营。
三、具体的优惠措施是什么?
答:核心优惠措施是按酒店计容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480元的资金奖励。
四、奖励资金如何兑现?
答:奖励资金分两个阶段拨付:
1.项目竣工后1个月内,兑现奖励总额的70%;
2.项目投入运营并满足全部优惠认定条件后1个月内,兑现剩余的30%。
五、如果项目未能按时完成建设或运营,会有什么后果?
答:若未在规定的“竣工后12个月内”投入运营,每延误一个月,将扣除补助金额100万元,直至全部扣完。
六、在品牌引进或星级评定方面有哪些约束条款?
答:若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将收回已发放的全部奖励资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1.引进的国际知名酒店品牌委托管理未满3年,或未实现正式冠名;
2.自酒店运营之日起,3年内未完成预定的四星级或以上旅游饭店评定。
七、有哪些情况会导致无法享受本政策?
答:当年度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被纳入环保、安全生产不良信用、涉黑涉恶名单的,均不得享受本政策。对于伪造材料、弄虚作假套取奖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政策的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答:本措施自2025年12月20日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九、政策由哪个部门负责解释和审核认定?
答:本措施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解释,优惠条件认定由所在镇及酒店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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