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务工人员如何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时间:2017-09-29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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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开展有无刑事处罚记录核查鉴定工作的暂行规定》及您的实际情况,现将申请办理的流程答复如下:请您带上身份证、暂住证及工作单位的介绍信,到您暂住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采集十指纹。您暂住地派出所受理后,由民警负责采集您的十指纹一份,经办民警将在采集的十指纹卡上签字、加盖派出所公章并将采集的十指纹卡密封装袋,交给您。然后,您可以委托直系亲属,带上您的身份证、户口簿、十指纹卡密封袋,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前往您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公安机关的核查鉴定工作在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核查鉴定结论;情况特殊的,延长至15个工作日。根据规定,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领取《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还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2001]费字199号文件规定,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次80元”。此外,您还可以自己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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