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照顾录取政策
时间:2022-12-02 17:10 浏览量:

  目前现有加分项目有: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分值20分。

  2.作战部队与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分分值10分。

  3.其他现役军人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2022-2023 年加分分值3分,2024-2025年加分分值2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调整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获得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加分分值 5 分,获得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加分分值3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3分。

  6.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2022年-2023年加分分值1 分,2024年起取消。

  7.2021—2025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必须满足“三统一”,即在民族乡(台商投资区百崎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 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加分分值5分。2026年起,取消其加分。

  8.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第一层次人才子女2021年-2025 年加分分值5分,2026年起取消;第二层次人才子女2021年-2025 年加分分值2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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