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时间、范围?
时间:2017-10-06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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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在泉州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闽政文〔2006〕507号),同意在我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和泉州开发区(含洛秀园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2008年和2012年在三个县级市和四个县也相继批复开展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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