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拆除有哪些程序规定?
时间:2017-10-06 11:50 浏览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行政强制拆除前,要履行公告、催告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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