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平台有何相互关系?
时间:2017-09-29 22:21 浏览量:
交易平台是为项目招标投标主体提供交易活动服务的信息载体,公共服务平台是为各交易平台提供信息交互、整合和发布服务的信息枢纽,监督平台是为行政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服务的信息通道。三大平台相互支撑、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完整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三大平台之所以需要相互分离,独立建设和运营,既是为了给三大平台分别正确定义其逻辑功能定位,并依法合理确定建设运营主体,又是因为三大平台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不同的建设运营主体、不同的监督管理目标、不同的发展路径要求。同时,根据增量改革的思维方式,需要研究和适应电子招标投标的现实环境和需求,尽可能降低对现有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及其利益格局的突变性冲击。各行业和地区的政府部门以及平台建设运营主体,在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和统一数据交换接口标准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目前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和其他实际情况需要,分别灵活选择三个平台不同的分离和组合形式。从而避免出现因为建设“一个统一新平台”,而难以适应不同行业、专业项目招标的不同监督管理要求,又因为毁灭性淘汰已有大多数平台系统而造成相关投资的重大浪费和激化利益冲突。以此可以获得各方面的共识与支持,降低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的成本与阻力,并逐步实现统一和规范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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