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件证照电子化应用创新行政审批模式的实施意见(暂行)》中对保障措施有哪些呢?
时间:2017-09-29 22:22 浏览量:
(一) 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政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证照电子化应用的重要意义,将推动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优先列为电子政务深化应用试点和创新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全市“一盘棋”的部署,加强领导和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人力、财力上为电子证照建设应用工作提供保障。(二) 加强标准规范。制定《泉州市电子文件证照共享服务技术指南》,规定电子证照数据标准、数据库建设规范、政府间共享技术规范、公众服务技术规范,以及业务系统、OA系统、审批系统等改造规范;制定电子签章系统标准,实现不同签章系统间互认兼容和规范化应用;印发《泉州市电子文件证照使用管理办法》,指导电子证照建设、共享、服务有序开展。(三) 建立应用机制。推行文件证照电子化应用是行政审批改革的一项基础工作。要进行机制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政务部门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创新电子材料申报、电子签章安全认证、业务全流程网络化办理、证照在线共享验证复用等应用机制,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扎实推进应用。(四) 加强监督考核。各级效能办要强化对电子证照应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电子证照应用中的违规行为。数字办、信息办要加强标准应用检查,加强进度管理,确保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及成果应用。(五) 加强舆论宣传。证照形成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宣传,普及电子证照知识,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应用,让公众爱用、用好电子证照,切实感受到应用电子证照办事的便利,为推进证照电子化应用工作奠定深厚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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