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条件是什么?
时间:2017-10-06 12:26 浏览量:
1.孵化项目应属于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领域(详见国家科技部颁布的《高新技术产业目录》或《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应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并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标准。2.入孵项目应是不损害环境资源、不污染或破坏环境、无噪音、无有害气体或液体、及其它不危害国家或社会安全事项。3.科技型中小企业需申请入孵的,应是新办或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的企业,且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成立、运行不超过24个月。4.企业知识产权明晰、无纠纷,有明确企业章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较好的运行机制,企业成立时的注册资金,扣除“知识产权出资”后,现金部分一般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属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5.科研院所或科技人员自带项目进行孵化的,应以自主开发为主,技术水平高,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前景较好,市场潜力巨大;出国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其注册资金不低于1万美元。6.企业团队应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留学生和大学生企业的团队主要管理者或技术带头人,由其本人担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