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电子定位装置?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电子定位装置?
时间:2022-02-07 11:44 浏览量:

根据《社区矫正法》法第二十九条 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三)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被给予警告的;

(四)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五)拟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