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多长?
时间:2017-09-29 22:22
浏览量:
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应由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在严格查验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状况的基础上签发,有效期为一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3505810001闽公网安备:35058102000001号闽ICP备1200810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5-88710876举报邮箱:sssdzzw@163.com
版权所有:© 泉州市石狮市人民政府
主办: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