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申领
居住证是中国大陆地区为非户籍人口(包括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等)颁发的一种身份证明文件。居住证的发放和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申请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按照指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进行核查和审批。持有居住证的人可以在大陆地区享受一些基本的权益和便利。
概述
居住证替代了原来的暂住证,申领完居住证后,既可以作为居住身份的证明,又能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购车购房等社会公共服务上享有与石狮市民同等待遇。
申请对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三)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四)若已在现居住地居住满半年,但未做居住登记或登记不满半年的,可提供缴纳医社保、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市场主题营业执照登记、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水电消费记录证明等时间超过半年的材料证明申请居住证。
(一)自2016年12月1日起,公安机关不再发放暂住证;2016年12月1日之前领取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暂住证办理年限计入居住年限。暂住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满,暂住证持有人继续居住的,公安机关按以下情形办理:①暂住证有效期内或暂住证有效期满15日内申领居住证的,应当通过“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居住登记时间,暂住登记满半年的,凭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为申领人按照《办法》办理居住证;居住登记不满半年的,凭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为申领人发放《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以下简称《登记凭证》),并告知申领人待居住登记满半年后,持《登记凭证》按《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
② 暂住证有效期内或有效期满15日内,不申领居住证的,凭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办理居住登记并发放《登记凭证》,原暂住证办理年限计入居住年限。
③暂住证有效期满超过15日申领居住证的,应当为其重新办理居住登记,发放《登记凭证》,告知申领人按照《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凡在我省申领过居住证跨县(区)或者跨设区的市流动的,在变更居住地住址时,不受办理居住登记半年限制。
享受待遇
办理出入境证件;
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机动车登记;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生育证明材料;
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便利。
申请说明
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6〕345号),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采集人像信息,并根据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均需要提交《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户口簿),符合不同条件提供不同的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要求如下: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其中一种即可。
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1)居住在自有房屋: 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拆迁决算单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合法证明之一。 房产证名字只有夫妻一方的,另一方要办理居住证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能反映婚姻关系的户口本;子女办理居住证,需提供出生证或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户口本。有房无证的还需村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部分办理点可能会要求协管员核实签字盖公章,具体以办理点说法为准。(2)居住在亲友家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拆迁决算单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合法证明之一,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声明(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与申领人的关系、申领人居住本址的情况、是否同意按此地址办证等)
(3)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明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拆迁决算单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合法证明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房东未备案出租屋需带房东身份证,及相关产权证明复印件至办理点备案出租屋,租赁合同上的房东名字需与当时登记居住信息的房东名字一致,如若不一致,属亲属关系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租赁合同上的名字只有夫妻一方的,另一方要办理居住证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能反映婚姻关系的户口本;子女办理居住证,需提供出生证或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户口本。(4)居住在用人单位宿舍的可以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劳动合同等。(5)居住在学校宿舍就读学校的出具住宿证明。
3.符合连续就读: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
代办情形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办理居住证申领、换领、补领、签注,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代办人、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部分派出所,需提供一张小区警务室警官签字的字条才能办理。
申请流程
申请步骤:
- 派出所办理流程:携带好资料提交到派出所,由派出所审核办结。
- 闽政通APP办理流程:
- 在“闽政通APP”首页点击“全部”;
- 选择“户政”栏目下的“户籍业务办理”;
- 下滑找到“核发居住证”栏目下的“居住证申请”;
- 可以通过扫描自己居住地址的家门口的门牌号的二维码选择地址,也可以直接搜索自己居住地址;
如果找不到具体的房屋信息,建议直接到派出所进行办理。
- 检索到自己居住的房屋,选择好自己的单元号房屋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提交相关材料;
- 符合申领条件的,相关部门将会尽快审核,制证发放;
常见问题:
- 我居住在福州,但是暂住登记还未满半年,可以申领居住证吗?
答: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需要半年以上才能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
- 我在“闽政通”APP申请时,搜索不到我居住的房屋地址,该怎么办?
答:如果找不到具体的房屋信息,建议直接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 作为残疾人,我行动不方便,我可以叫人帮我申领居住证吗?
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办理居住证申领、换领、补领、签注,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代办人、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部分派出所,需提供一张小区警务室警官签字的字条才能办理。
- 当审核通过后我将在几天内可以收到自己的居住证呢?
答: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自申请之日起15日后凭领证凭证至申请点申领居住证。如果您需要此证件较为紧急,可在办理时选择加快证件,5天内即可拿到。
申请地址:
网上办理:手机端“闽政通”APP→首页“全部”→“我的服务”(选择户政)→“户籍业务办理”→“核发居住证”→“居住证申领”;
扫码下载闽政通APP进行在线办理
派出所:居住地所对应的派出所;
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办理结果: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自申请之日起15日后凭领证凭证至申请点申领居住证。
领取方式:居住证领取方式有两种,办理时可自愿选择:(1)普通证件,自申请之日起15日后由本人凭领证凭证到居住地派出所领取;
(2)加快证件,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由邮政快递按省内指定地点投递,需缴纳快递费用21元(到付)。
咨询投诉电话: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0591-87093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