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泉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推进财政平稳运行,有力保障和服务民生经济发展。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总收入完成56.7亿元,下降3.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03亿元,下降2%,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1.44亿元,增长41.96%,主要是调入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其中:上年结转支出1.31亿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7.74亿元;本级财力支出52.39亿元,增长42.52%。
平衡情况:本级财力为52.39亿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03亿元+返还性收入2.39亿元+一般转移性收入2.81亿元(含特殊转移支付1.93亿元)-上缴泉州3.21亿元-专项上解0.87亿元-体制上解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及外债转贷收入0.43亿元+调入资金16.81亿元(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4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8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33亿元等);本级财力加上年结转收入1.31亿元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7.74亿元,总财力为61.44亿元(由于部分上级指标文件下达较晚,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可能还会增加)。
年初预算对2020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按100%再融资测算,后由于省里要求再融资券按50%发行,到期还本5.05亿元缺口暂作挂账处理。若不考虑此项,总支出61.44亿元,收支平衡。
(1)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25.03亿元、下降3.6%。其中:增值税10.32亿元、下降17.8%,主要是快成物流大幅下降;企业所得税4.62亿元、增长25%,主要是鸿山热电、世茂增收;个人所得税1.39亿元、下降1.2%。非税收入11亿元、增长1.9%。
(2)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84亿元、增长21.9%,主要是安排上一年度建设支出;
——教育支出9.7亿元、增长12.2%,主要是增加教师绩效增量工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1.18亿元、增长15.3%,主要是增加企业科技补助等保市场主体投入;
——卫生健康支出4.09亿元、增长24.2%,主要是增加新冠疫情防控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45亿元、增长127%,主要是安排上一年度城乡建设支出及镇(街道)体制分成;
——农林水支出5.33亿元、增长26.9%,主要是争取上级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1.23亿元、增长202.8%,主要是增加交通基础建设投入;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事务支出6.3亿元、增长210.5%,主要是增加惠企支出等保市场主体投入;
——其他支出3.24亿元、增长133.7%,主要是政府性基金中污水处理费收支不平衡,缺口部分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3)“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按省定“三保”支出标准测算支出需求18.09亿元。为兜牢“三保”底线,我市坚决压缩非刚性支出, “三保”实际支出达28.03亿元(含上级专款),其中:保工资15.75亿元,保运转2.38亿元,保基本民生9.9亿元,已按省定标准足额保障。
(4)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争取到特殊转移支付直达资金1.93亿元,并按规定用于扶持企业复工达产、稳经济、外贸和外资等保市场主体方面,其中惠企政策项目支出1.86亿元,招工引才项目支出0.0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33.96亿元(含新增债券收入11.33亿元及抗疫特别国债1.1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9.20亿元;支出25.81亿元。
(2)平衡情况:本级收入33.9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0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1亿元,总收入34.12亿元;总支出25.81亿元,上解0.3亿元(用于上年末购买跨省域城乡增减挂钩指标),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亿元,收支平衡。
(3)争取到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18亿元,已全部使用,其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专项支出0.75亿元,困难群众物价补助0.01亿元,教育防控经费0.05亿元,生态环境治理和消杀0.3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1亿元,主要是上调市属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安排支出0.6亿元。按照上级关于加大预算资金统筹力度的要求,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4亿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2亿元,上年结转3.26亿元,总收入5.28亿元;安排支出1.8亿元,结余3.48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5亿元,上年结转2.89亿元,总收入4.44亿元;安排支出1.11亿元,结余3.33亿元。
由于年度财政决算尚在进行中,决算编制汇总完成后,收支数额将会有所变动。根据《预算法》规定,待决算正式编制完成后,再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20.8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5.5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5.37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8.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7.5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1.36亿元,均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以内。
3.新增债券发行和使用情况
(1)新增一般债务0.43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0.38亿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收入0.05亿元,用于石狮市全域城市化医疗健康服务共同体项目。
(2)新增专项债务11.33亿元(均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用于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石狮段)、泉州市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石狮市公益性公墓、石狮市中医院项目建设、鸿山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锦尚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石狮大道、石泉二路污水管网连接工程、石狮市海洋生物食品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排水管道工程、石湖港区停车场、石狮市二次供水及配套设备设施管网新建与改造工程、石狮市医院新院工程、石狮市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石狮市新型城镇化提升项目(古城保护)、石狮市智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高新区智能产业园东园邻里中心(2011-21-03号地块)。
(三)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情况
1.保障疫情防控。一是持续保障防控需要。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开通资金支付和政府采购两个“绿色通道”,投入1.42亿元,用于患者救治、物资购置、医疗场所改建、医护人员激励等。二是全力支持市场主体。顶格落实减税降费、鼓励科技创新、吸引高端人才、促进出口增长等惠企扶持政策,全年落实减税降费6.4亿元(其中留抵退税2.4亿元),清理兑现各类惠企资金7.22亿元。三是扩大就业岗位供给。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用工调剂、“点对点”包机、“用工扶持”等活动,助力稳岗就业,发放稳岗补贴1.15亿元。
2.做好“六稳”“六保”。一是保障基本民生。坚持以“民生提档年”为切入,落实“逐梦——家门口的优质教育”部署,教育财政性资金全口径投入16.12亿元、增长21.3%。投入3.55亿元,推进国家级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形成“8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有效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二是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投入对口帮扶资金0.31亿元,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投入0.46亿元,及时发放特困供养、困难家庭、孤残儿童、残疾人等补助,强化社会兜底。按照“城市提质年”“交通整治年”活动部署,保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水环境和产业园区综合治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优化生态环境。三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产业攻坚年”活动部署,强化“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会同相关部门谋划、储备项目,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和运作清单,争取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资金15.14亿元。
3.加强收支管理。一是积极组织收入。按照“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科学研判收支形势和运行情况,提前谋划收入筹措方案,选派业务骨干主动服务市招商选资工作专班、重点企业、行业及域外税源,及时组织非税收入入库,总收入及地方级收入较降幅最高月份分别收窄24、20.4个百分点。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免抵调增增值税3.65亿元、增幅达231.82%。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动态监控“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市一般性支出压减19.7%。三是加大资金盘活力度。统筹调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6.81亿元,对2019年底的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回收5.41亿元,优先保障基本民生运行。
4.优化财政管理。一是规范预算编制。实施零基预算,建立专项支出项目库,厘清项目设立目的、推进计划,压减支出水分。科学合理制定中期财政规划,制定出台项目库滚动管理、项目预算评审、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审等系列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度。二是加强绩效管理。持续推进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对各部门报送的专项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结合部门绩效总体评价对项目资金保障提出编制建议,调整对项目资金的分配结构,把资金集中用在刀刃上。三是严格资金监控。建立健全库款现金流预测机制,保持库款合理规模,严格防范支付风险,制定库款应急预案,细化库款保障顺序,提高调度管理前瞻性。加强“物有所值”论证,规范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内部审核流程,认真审核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
5.强化国资国企管理。一是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形成资产管理报告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加大资产监管力度。建立闲置国有房产信息库,对接招商需求,推动盘活闲置资产5宗、盘活金额0.5亿元。同时,加强资产配置,调整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备标准和审批流程,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有效衔接。三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合并城投集团、国投集团组建城建国投集团,成立文旅集团,并进行资产、项目、人员划转,促进国有企业优势互补、产业协同。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市财政工作仍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一是受新冠疫情和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财政收入出现下滑,传统产业税收贡献下降,新动能支撑尚未体现,财政收入面临刚性减收和增收乏力局面;二是财政支出压力较大,民生社会事业等领域资金需求持续增长,项目支出固化严重;三是地方债务限额空间不大,且PPP项目付费高峰来临,到期政府债券未全额获批再融资;四是个别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还比较薄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2021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安排
按照5.0%的预期增长目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9.5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9.71亿元,增收4.01亿元,增长8.8%;非税收入9.8亿元,减收1.2亿元、下降10.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2亿元,增收1.79亿元、增长5.0%。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38亿元,与2020年执行数下降14.39亿元,主要是2020年调入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主要科目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3.01亿元,扣除上年度安排以前年度城市安全建设支出,基本持平;
——教育支出9.18亿元、增长0.22%,主要是调资增加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3.19亿元,扣除上年度增加疫情防控支出,基本持平;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94亿元,扣除上年度一次性支出,基本持平;
——农林水支出1.51亿元、增长0.7%,主要增加基层政权及村主干村务工资补助等投入;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0.78亿元、扣除上年度增加保市场主体惠企资金投入,基本持平;
——其他支出1.31亿元,扣除上年度安排污水处理费支出,基本持平;
——地方一般债券付息及发行手续费支出2.19亿元。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38亿元(一般预算收入37.82亿元+返还性收入2.39亿元+一般转移性收入1.06亿元+调入资金2.23亿元-净上缴泉州支出3.35亿元-专项上解0.8亿元-体制上解1.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0.3亿元+外债转贷收入0.15亿元);相应安排本级财力支出38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4)“三保”支出安排情况。按省定“三保”支出标准,2021年我市“三保”支出需求18.92亿元。我市将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动态清理结转资金,加强结转资金预算管理,统筹用于“三保”等重点急需领域。“三保”支出预算29.49亿元(含上级专款),占支出预算77.6%,其中:保基本民生10.34亿元,保工资15.22亿元,保运转3.9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预算23.1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0.8亿元);相应安排预算支出23.12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5亿元,增长5%;预算支出0.63亿元,增长5%,主要用于安排资本金注入和运营补贴等,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42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4亿元,上年结转3.48亿元,总收入5.52亿元;安排支出1.87亿元,结余3.65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7亿元,上年结转3.33亿元,总收入为4.9亿元;安排支出1.16亿元,结余3.74亿元。
(二)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将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数额控制。
(三)2021年工作安排
1.夯基础聚财源,提升财政综合实力。扎实有效组织财政收入。落实财税部门协同机制,坚持依法强化征管,加大潜在、流动税源跟踪争取,大力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强化非税收入清缴入库。结合企业规模、持续度、地方经济贡献度、税种贡献、亩产税收等维度,参与标杆企业评定。同时,通过经营贡献奖励、人才政策保障等方式加大智能制造、纺织服装、新兴产业链等投入力度,稳定优质存量税源。加强增量税源扶持引进。引导市属国企在“大招商招大商”专项行动中发挥作用,全面梳理适合招商的闲置国有资产,畅通招商供需渠道,推进重点企业、项目落地。加强与央企、域外国企、大型民企合作,引进重点税源企业、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研究国家、省、市补助政策和投向重点,启动正向激励机制、用好0.2亿元奖励金,定计划、建台账,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
2.调结构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严控一般性和新增支出。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持续强化规范“三公”支出,推进资产配置管理。兜牢“三保”支出底线。突出以收定支,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加强库款管理,落实“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动态清理结转资金,加强结转资金预算管理,统筹用于重点急需领域。
3.优民生兜底线,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合理适度和民生政策可持续。优化民生事业保障机制。集中财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落实“全民绿化美化”“城市策划规划”专项行动经费保障,加快补齐教育、医疗、养老、民生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持续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强化涉农、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拨付和监督。鼓励引导社会多元投入,推进“古建传承保护”专项行动,促进古建筑保护与乡村特色文化建设。
4.抓改革增活力,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巩固零基预算制度。持续推进综合平衡预算编制体系,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能增能减,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落实项目预算管理。加强项目预算评审和滚动管理,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优化预算执行管理。落实“护航民营经济”专项行动,探索惠企资金补助线上直达兑付,助力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发挥效益。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结果应用,结合预算评审与绩效事前评估,按评审结果相应落实资金保障,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5.优制度严监管,全力提升财政运转水平。加强财政监管力度。做好部门预算、资产购置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制衔接工作,依法依规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管理。优化债务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债务本息支出等列入当期预算,监督项目单位规范使用债券资金,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大国有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工程建设等领域监督检查,着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强化“财”为“政”服务的意识,艰苦奋斗、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在谱写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石狮篇章中多作贡献!
附件: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
3.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
4.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表
9.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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