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流)石狮市财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时间:2021-03-25 11:43 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以及《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狮政办〔2020〕22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

  我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2020年度“两化”工作有序推进我局还特别组建了“两化”工作专班,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两化”工作开展。

  二、完善公开制度,夯实保障基础

  一是出台信息公开审批、宣传载体管理等制度,严格按照 “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落实部门信息公开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合规,公开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作为衡量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业绩的重要参考,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强化栏目监管,保障工作推进

  按照中央、省、泉州市和我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配合市信息公开办做好“石狮市人民政府” 门户网“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信息平台搭建,制定《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予以公开。对门户网站中由我局负责的“财政预决算”公开栏目的公开内容、形式等进行规范,督促各预算单位进行整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基本完成对2019年和2020年两个年度该专栏信息公开整改工作。完成 “政府采购”栏目整改工作,做好采购网、门户网双方沟通协调工作,督促网站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责任意识

  积极派员参加市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规范化培训,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干部职工政务公开责任意识,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五、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栏目公开不够及时、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机制等,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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