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发放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
来源 :石狮日报 时间:2018-06-02 00:00 浏览量:


  本报讯 记者从市国规局获悉,我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于近日全部发放到位,共有21户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改户,累计获得中央、省和泉州、石狮级补助金98.35万元。
  据介绍,按目前政策,在各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泉州和石狮两级的补助资金额占绝对大头。对低保户家庭改造石结构房屋的,泉州、石狮两级财政按人口数一次性补助,泉州补助标准每人6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24000元;石狮补助标准每人12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48000元。中央、省级补助有一定指标限制,2018年中央、省级给予我市的补助指标为5户。具体补助标准按中央、省级有关规定执行,以实际下达资金为准。
  根据有关方案,中央财政补助金集中用于解决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三类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省级补助资金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等。
  市石改办有关负责人提示,目前泉州、石狮两级对低保户石结构房屋改造补助资金没有指标限制,我市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家庭应抓住机会申请,并尽快启动危房改造。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规定,拆除重建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应不超过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75-100平方米。
  (记者 吴汉松 通讯员 张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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