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启动评选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
时间:2020-04-24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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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获悉,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开展2020年度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可于4月底前向石狮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拟参评的合作社应依法经工商部门登记,运行时间三年以上,工商登记时间为2017年6月1日前,合作社证照齐全。合作社及其社员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生产、销售、经营和管理,产品符合“三品一标”的质量认证标准。同时,合作社还应有自主注册商标和主打产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管理民主等条件。(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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