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罚单” 可全国异地处理
时间:2020-07-05 00:42 浏览量:
  本报讯 从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记者了解到,从6月30日起,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处理了。
  据介绍,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自2020年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开始在国内一些省(区)试点,之后试点范围不断扩大,6月30日起,包括福建在内的11个省(区、市)也开始推广实施,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自此实现全国全面覆盖。这意味着,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除了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还可以自主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对于车友们来说,这无疑大为方便。(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蔡万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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