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可获专项政策支持
时间:2022-05-14 00:23 浏览量: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金融工作局获悉,近日,福建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专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且单行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在贷款利率基础上予以1个百分点贴息补助。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融资支持相关政策主要针对福建省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制造业企业。重点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生产经营困难、能够较快恢复生产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同时,企业需满足无安全、质量、环保、诚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此次贴息的一年期以内的贷款按实际期限贴息,发放期限超过一年的中长期贷款按1年贴息。同一笔贷款已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其他贴息支持的,不再享受本专项贴息政策。本专项政策支持融资贷款总规模为50亿元,其中支持泉州市不少于20亿元。
  据介绍,所有已列入省内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纾困名单的制造业企业可以直接通过金服云平台提交相关融资需求信息,申请专项支持;也可直接向合作银行申请,请合作银行协助通过金服云平台提交相关融资需求信息;尚未列入省内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纾困名单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经市工信部门审核推荐,可新增列入本专项政策支持企业名单。  (记者 林本鸣 通讯员 张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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