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 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
时间:2022-07-03 00:00 浏览量:


  本报讯 近日,《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深化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通知》印发,部署今年按照省、泉州市要求,继续深化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明确了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市住建局负责牵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配合开展整治。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做好公共收益公开公示、按规定分配、及时缴存等相关工作,调解处理物业公共收益方面的矛盾纠纷。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工作,调解处理物业公共收益方面的矛盾纠纷。市发改局对住建归集的信息共享至各部门进行信用核查,并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侵占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个人,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居(村)民委员会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的监督管理,配合住建等部门将履职中查处的物业企业违法违规信息依法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本报记者)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