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分类招考 4月11日起填报志愿
时间:2024-04-08 01:19 浏览量:
  本报讯 我市高考生注意了,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日程安排已敲定,中职学校类考生本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1日8时至18时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13日8时至18时填报;面向全体考生的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6日8时至4月17日18时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21日8时至18时填报。
  据悉,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其中本科批次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高职(专科)批次的常规志愿设3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录取仅设高职(专科)批次,其中常规志愿设3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高职分类招考各批次录取分别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中职学校类考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前先进行获得免试资格考生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另讯 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日前已启动,4月25日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简章,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含个人信息填报、志愿填报等)。
  据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本人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已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以教育部公布为准)。4月25日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简章,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含个人信息填报、志愿填报等)。4月2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报名数据,按地区分发至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4月28日—29日,符合报考条件且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持申报高校专项计划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时须提交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4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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