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培育一批公共收益管理示范小区
时间:2024-07-12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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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5个部门联合印发《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即日起至10月底,进一步深化推进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整治,努力培育一批公共收益管理示范小区,推动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提质增效。
《方案》明确,按照石狮市纪委物业“点题整治”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以人民利益为重心,推进整治物业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务必实现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达到100%、物业小区设立公共收益专户率达到100%,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整治达到100%,进一步纠正和查处侵占公共收益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公共收益管理存在的难点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
根据《方案》,此次整治内容主要围绕四个方面:
一是公共收益公示内容不明晰、收支不透明。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内容不明,公示项目不具体、不明晰,未按照统一格式公示公共收益情况;公共收益资金去向、用途不清,支出事项填报不全,未按规定使用公共收益,收列支项目不规范。
二是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违法违规出租经营或擅自占用小区内架空层、避难层等公共空间,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等问题。
三是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审计不到位,公共收益资金转存不规范。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公共收益审计;对提供的公共收益账目资料不清楚、不齐全;未按规定时限及时转存公共收益资金,未单独开户设账,公共收益资金存在被挪用风险等问题。
四是公共收益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重点整治监管部门和单位对业主投诉侵占公共收益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问题;镇(街道)、村(社区)调处公共收益矛盾纠纷未能发挥足够作用;业委会监督和使用公共收益不规范等问题。
整治期间,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责,加强监督执法,将公共收益的整治情况纳入物业常规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强化小区公共收益的自治监督功能,及时响应和解决群众问题,确保问题逐一解决。同时,围绕整治、提升、长效的工作方针,总结经验,全市至少创建6个公共收益整治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推动标准化、规范化的公共收益管理,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记者 林富榕)
《方案》明确,按照石狮市纪委物业“点题整治”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以人民利益为重心,推进整治物业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务必实现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达到100%、物业小区设立公共收益专户率达到100%,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整治达到100%,进一步纠正和查处侵占公共收益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公共收益管理存在的难点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
根据《方案》,此次整治内容主要围绕四个方面:
一是公共收益公示内容不明晰、收支不透明。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内容不明,公示项目不具体、不明晰,未按照统一格式公示公共收益情况;公共收益资金去向、用途不清,支出事项填报不全,未按规定使用公共收益,收列支项目不规范。
二是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违法违规出租经营或擅自占用小区内架空层、避难层等公共空间,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等问题。
三是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审计不到位,公共收益资金转存不规范。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公共收益审计;对提供的公共收益账目资料不清楚、不齐全;未按规定时限及时转存公共收益资金,未单独开户设账,公共收益资金存在被挪用风险等问题。
四是公共收益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重点整治监管部门和单位对业主投诉侵占公共收益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问题;镇(街道)、村(社区)调处公共收益矛盾纠纷未能发挥足够作用;业委会监督和使用公共收益不规范等问题。
整治期间,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责,加强监督执法,将公共收益的整治情况纳入物业常规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强化小区公共收益的自治监督功能,及时响应和解决群众问题,确保问题逐一解决。同时,围绕整治、提升、长效的工作方针,总结经验,全市至少创建6个公共收益整治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推动标准化、规范化的公共收益管理,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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