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十二条措施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
时间:2026-02-05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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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省委宣传部印发《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立足“数字福建”优势,从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文化科技创新、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培优扶强经营主体、积极发展数字文化贸易等五个方面推出12条措施。
着眼于产业的集聚发展,《措施》提出选取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市、区),选派文化和科技等领域专家“组团式”挂钩服务县域重点文化产业链,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发展。同时,推动文化产业与乡村振兴、城市更新有机融合,支持打造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推动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在保护中焕发新生。
在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方面,《措施》给出了多元路径。从红色文化、海洋文化、“福”文化,到闽都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妈祖文化、海丝文化,《措施》支持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其传承保护与转化发展水平。通过打造文旅演艺精品和运用5G、VR、AI等技术推出云展览和沉浸式体验空间,来培育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此外,“文创福建”培育行动将着力推动非遗工艺、文化IP的在地文旅转化与品牌化开发,建设非遗传承体验中心等新型文化空间,用创意与科技赋能“文化+消费”。
在培优扶强方面,《措施》提出建立省级重点文化企业培育库,目标是孵化更多文化科技领域的“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瞪羚、独角兽企业。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措施》支持开展各类产业研修培训,并鼓励地方将优秀文化产业人才纳入当地人才政策予以支持。(福建日报)
着眼于产业的集聚发展,《措施》提出选取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市、区),选派文化和科技等领域专家“组团式”挂钩服务县域重点文化产业链,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发展。同时,推动文化产业与乡村振兴、城市更新有机融合,支持打造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推动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在保护中焕发新生。
在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方面,《措施》给出了多元路径。从红色文化、海洋文化、“福”文化,到闽都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妈祖文化、海丝文化,《措施》支持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其传承保护与转化发展水平。通过打造文旅演艺精品和运用5G、VR、AI等技术推出云展览和沉浸式体验空间,来培育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此外,“文创福建”培育行动将着力推动非遗工艺、文化IP的在地文旅转化与品牌化开发,建设非遗传承体验中心等新型文化空间,用创意与科技赋能“文化+消费”。
在培优扶强方面,《措施》提出建立省级重点文化企业培育库,目标是孵化更多文化科技领域的“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瞪羚、独角兽企业。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措施》支持开展各类产业研修培训,并鼓励地方将优秀文化产业人才纳入当地人才政策予以支持。(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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