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中师大、福师大、闽南师大考点)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 :石狮市教育局 时间:2023-05-04 16:53 浏览量:

  根据《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中师大、福师大、闽南师大考点)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的要求和面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参加面试成绩且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3年5月14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复审地点: 石狮市嘉禄路568号石狮市教育局(敏行楼402室)

  联系电话:0595-88767782

    四、应携带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 

  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附件4,承诺书须手写签字。);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存入档案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暂不提供);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7.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8.第4类考生需提供:①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证明;②具有从事5年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学工作经验证明;③提供以下证明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地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段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学历(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6.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9.第4类考生需提供:①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证明;②具有从事5年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学工作经验证明;③提供以下证明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地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段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应届毕业生 

  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附件3,承诺书须手写签字。);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附件4,承诺书须手写签字。);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存入档案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暂不提供);6.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7.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公费师范生需提供)。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PDF扫描件发送到以下邮箱:ssjz2023@126.com

  (二)请考生严格按附件2安排的顺序,错峰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考生资料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三)资格复审以《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中师大、福师大、闽南师大考点)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为依据,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595-88767782。

  附件:

  1.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中师大、福师大、闽南师大考点)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名单

  2.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中师大、福师大、闽南师大考点)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安排表

  3.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石狮市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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