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5-3000-2019-00002
    •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4
    • 标题:石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关于推进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森防指办〔2019〕1号
    • 发布日期:2019-01-14
    石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关于推进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石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关于推进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石狮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19-01-14 10:48

      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以上森林火灾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有效保护我市绿水青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关于推进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林综〔2019〕6号),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政府牵头抓总,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二)坚持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各级指挥部成员单位作用,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坚持防治结合。要创新方式,综合治理,消除隐患,将隐患排查和整治活动贯穿于整个防火日常工作中。 

      (四)坚持改革导向。当前,市县机构改革正在深入推进,各地要密切关注森林防火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发挥改革优势,解决问题短板,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火灾防控工作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各镇、湖滨街道、相关单位要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一是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居民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二是深入军事设施、重要目标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三是深入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火灾隐患,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森林火灾事故;四是深入排查公墓、坟场以及林农结合部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祭祀用火、农事用火;五是深入排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景区景点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二)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要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高火险时段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特别要加强对农事用火的管理。各镇、湖滨街道要及时组织开展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护林员要上岗到位、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严防死守,采取一切强有力措施,严防人为火灾发生。加强对护林员巡山护林情况的抽查和监督,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处罚违规用火人员,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安全培训。镇、湖滨街道要加强对基层干部、护林员、森林消防队伍培训,对森林防火的法规政策、管理措施、火灾安全扑救、应急避险等进行培训,提高安全扑火技能。 

      (四)加强科学指挥安全扑救。各镇、湖滨街道要认真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演练,提前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准备工作。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战备值班,高火险时段要靠前驻防,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击,重拳出击,小火当作大火打,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扑火意识,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认真组织清理看守火场,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 

      (五)加强值班值守。各镇、湖滨街道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密切关注辖区内火情动态和天气情况,严格执行卫星热点核查反馈制度和森林零火情报告制度,保证火灾及时发现,快速扑救。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镇、湖滨街道要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抓紧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各项任务目标,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严格督导问责。要强化监督和问责,坚决杜绝森林防火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整治期间将开展督导工作,高火险期开展专项督导。 

      (三)做好统计报送。镇、湖滨街道、各有关单位请于1月14日前报送活动方案,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及统计报表(详见附件1),3月25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重大隐患排查汇总表(详见附件2)、统计报表(详见附件1),每月报送1条工作亮点和做法,相关材料报送至政务网内部邮件石狮市应急管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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