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上级驻石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在我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标准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中的作用,经各镇(街道)、高新区和各部门推荐,市安办组织审核、筛选和公示,决定聘任李慧颖等46位同志为石狮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聘期三年(2023年2月24日起至2026年2月23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2.参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技术评估。对出现的紧急、危险情况和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建议政府部门责令有关企业立即撤离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3.参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大决策的咨询参谋。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提出科学客观的建议意见。
4.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根据调查工作需要,服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安排,从技术层面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出具技术报告;应邀参加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
5.参与各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咨询和审查。
6.参与相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参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技术论文、科研成果的咨询、评审与鉴定。
7.积极参与各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活动。撰写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形势分析等方面报告或建议,积极向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报刊杂志投稿。
8.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规划的制定(修订)和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9.应邀参与事故处置与救援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当接到事发地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指令后,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10.完成市安委会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二、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市安办指派和管理,主动配合市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高新区及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以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和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完成好各项任务。
3.不得私自以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名义从事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营利活动。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被调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5.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不得收受服务对象或相关人员的钱、物和有价凭证。
6.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评审、咨询、误餐补贴等费用。
7.连续3次或累计5次不能参加市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高新区及各部门调用开展工作的,将取消石狮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资格。
三、工作程序
1.专家组成员执行任务,应由委派单位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本人;遇到紧急情况时,也可以直接通知专家本人,事后与有关部门、单位说明情况。专家接到通知后,应携带有关文件、资料按时抵达指定地点。
2.各镇(街道)、高新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专家开展工作,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开展活动和执行任务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等,确保专家有效地开展工作。
3.各镇(街道)、高新区、各部门聘请专家组成员参加安全生产相关活动时,应及时通报市安办;一经发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情况,要及时向市安办反映。
四、工作待遇
安全生产专家工作补贴标准按2017年第5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执行。
五、管理方式
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安办负责,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聘任、更新等工作。
六、退出机制
安全专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安办进行信息登记,要求其停止服务:
1.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资质证书以及伪造、转让或者租借资质证书的;
2.重大安全隐患未在报告中指出,未如实出具技术报告(证明)的;
3.泄露服务对象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的;
4.违反有关法规标准规定和过程控制程序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或擅自更改、简化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的;
5.由于相同原因受到不同企事业单位2次以上举报投诉,经查属实的;
6.假借、冒用政府部门名义要求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的;
7.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生产技术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经查证属实的;
8.安全技术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疏漏、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较大疏漏,造成损失的;
9.一个年度内被记入两次以上(含两次)“不良信息”记录的;
10.服务机构或安全专家有上述行为被主管部门通报后,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约谈,并采取相应的约束措施;
11.经查实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七、其他
如石狮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组无法满足各部门、单位工作需求或专家组成员因工作冲突等非主观因素无法参加的,各镇(街道)、高新区和各部门可以聘请泉州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开展工作。
附件:石狮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
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