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5-3000-2018-00152
- 发布机构:市安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17
- 标题: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暨相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安办〔2018〕58号
- 发布日期:2018-07-17
一、督查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二、督查组安排
督查组共分3个小组
(一)第一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邱国衍带队,成员由市安监局(危化股)、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交通和城市建设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人员组成。
督查对象:市经济局、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局、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交通和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洋与渔业局、民宗局、农办、交通警察大队、供销合作社。
(二)第二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蔡世博带队。成员由市安监局(职业健康股、安监股)、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人员组成,并邀请廉政监督员、致公党石狮市总支部工作人员参加。
督查对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第三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傅承志带队,成员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安监局(综合股)、宣教中心等单位人员组成。
督查对象:市公安消防大队、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局泉州湾港务管理站、石狮海事处、气象局、电力公司、移动通信公司、电信局、供水公司。
三、时间安排
到各单位的时间由督查考评组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考评组集中时间:上午8:10,下午3:10,集中地点:公务大厦二楼大厅;
(二)请各督查组在石狮公务出行服务平台提前预约一般公务用车;
(三)各镇(街道)、市直及上级驻石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做好迎检准备。督查中不听取汇报,各单位须向督查组提供一份书面汇报材料(包括工作亮点、存在问题、相关建议等);
(四)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分值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分值的30%;
(五)督查时,受检单位的分管领导、经办人员须在场;
(六)督查期间,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
附件:1.2018年上半年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表
2.2018年上半年市直及上级驻石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表
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附件1:
2018年上半年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表
考核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 核 方 法 |
考核分 |
一 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制 指标落实情况 (14分) |
1. 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要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少一次扣2分;(本项扣分不超过4分) 2.未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扣2分; 3.未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扣3分; 4.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每季度未分别带队开展1次、其他领导成员、专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每个月未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少一次扣1分。(本项扣分不超过5分) |
查阅通知、报告、纪要、照片等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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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情况 (8分) |
1.未组织专家评审镇(街道)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的,扣4分; 2.泉州“智慧安监”平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半年考评情况,第1-3名,不扣分;第4-6名,扣2分;第7-9名,扣4分。 |
查阅报告和市安办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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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安全生产大检查 开展情况 (8分) |
1.未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扣1分; 2.未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扣2分; 3.未组织本辖区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扣2分; 4.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形成台帐并实现闭环管理,扣3分。 |
查阅通知、纪要、照片等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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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应急救援演练 开展情况 (7分) |
1.未制定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扣2分; 2.未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方案,少一项扣0.5分; 3.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并形成评估报告或总结的,少一项扣1.5分; 4.未制定下半年度演练计划的,扣1分。 |
查阅通知、报告、纪要、照片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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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20分) |
1.未制定安全生产执法年、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少一项扣2分; 2.未进行宣传报道的,扣2分; 3.未组织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签订企业自查自纠承诺书的,重点监管执法对象每少一家扣0.5分。(本项扣分不超过5分) 4.未建立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名录库的,扣3分; 5.未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执法有关数据的(①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②每月30日前报送上月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③每月30日前报送上月安全生产执法情况月统计表),少一项扣2分。 |
查阅通知、报告、纪要、照片等文件资料和市安办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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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重点行业 整治情况 (12分) |
1.未组织开展“冶金”等行业工业企业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并建立台账的,扣3分; 2.未组织开展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并建立台账的,扣3分; 3.未组织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并建立台账的,少一项扣1.5分; 4.未按时上报上述检查台账的,少一项扣0.5分。(本项扣分不超过1.5分) |
查阅通知、报告、纪要、照片等文件资料和市安办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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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宣传教育 开展情况 (11分) |
1.未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扣2分;没有活动记录、活动成果的,少一项扣0.2分;“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单一的,扣0.2分。 2.未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扣2分。 3.未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扣2分;没有活动记录、活动成果的,少一项扣0.2分。 4.未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的,少一项扣0.3分;迟报的,扣0.1分。 5.未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安全宣传的,扣1分; 6.报送的安全生产宣传信息每被录用1篇得0.2分(包括安全生产信息、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数据以市安办统计为准)。(本项得分不超过2.4分) |
查阅通知、报告、纪要、照片等文件资料和市安办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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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20分) |
随机抽查2家企事业单位,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每家各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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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年上半年市直及上级驻石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表
考核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 核 方 法 |
考核分 |
一 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制 指标落实情况 (22分) |
1.未每季度召开本行业(领域)季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的,少一次扣2分;(本项扣分不超过4分) 2.未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扣2分; 3.未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扣3分; 4.市直部门党组织主要领导、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其他领导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少一次扣1分;(本项扣分不超过5分) 5.未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少一个扣2分。 |
查阅通知、报告、纪要、照片等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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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安全生产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情况 (8分) |
1.未签订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合同的,扣4分; 2.泉州“智慧安监”平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半年考评情况,第1-4名,不扣分;第5-8名,扣2分;第9-12名,扣4分。 |
查阅报告和市安办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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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安全生产大检查 开展情况 (8分) |
1.未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扣1分; 2.未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扣2分; 3.未组织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签订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扣2分; 4.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形成台帐并实现闭环管理,扣3分。 |
查阅通知、纪要、照片等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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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应急救援演练 开展情况 (7分) |
1.未制定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扣2分; 2.未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方案,少一项扣0.5分; 3.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并形成评估报告或总结的,少一项扣1.5分; 4.未制定下半年度演练计划的,扣1分。 |
查阅通知、报告、纪要、照片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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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安全生产专项 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20分) |
1.未制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扣2分; 2.未进行宣传报道的,扣2分; 3.未组织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签订企业自查自纠承诺书的,重点监管执法对象每少一家扣0.5分。(本项扣分不超过5分) 4.未建立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名录库的,扣3分; 5.未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执法有关数据的(①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②每月30日前报送上月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③每月30日前报送上月安全生产执法情况月统计表),少一项扣2分。 |
查阅通知、报告、纪要、照片等文件资料和市安办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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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8分) |
1.未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扣1分; 2.未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扣2分; 3.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形成台帐并实现闭环管理,扣4分。 (备注:市交建局: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商务局:商超;市场监管局:食品、特种设备:教育局:校园;交警大队:道路交通;民宗局:宗教场所;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小区物业;城市管理局:燃气;文体局:娱乐和旅游;卫计局:卫计系统;生态环保局:水务、防汛;农办:农机、森林防火;海洋与渔业局:渔船;海事处:水上交通;港务管理站:港口) |
查阅通知、报告、纪要、照片等文件资料和市安办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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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8分) |
1.未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扣2分;没有活动记录、活动成果的,少一项扣0.2分;“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单一的,扣0.2分。 2.未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扣2分。 3.未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扣2分;没有活动记录、活动成果的,少一项扣0.2分。 4.未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的,少一项扣0.3分;迟报的,扣0.1分。 5.未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安全宣传的,扣1分; 6.报送的安全生产宣传信息每被录用1篇得0.2分(包括安全生产信息、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数据以市安办统计为准)。(本项得分不超过2.4分) 逐项扣分,扣完为止。 |
查阅通知、报告、纪要、照片等文件资料和市安办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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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企业落实主体 责任情况 (20分) |
随机抽查2家企事业单位,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每家各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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