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5-3000-2025-00003
    • 发布机构:石狮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6
    • 标题: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安委〔2025〕3号
    • 发布日期:2025-07-01
    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7-01 20:00 阅读人数: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石狮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

     

    石狮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全面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泉安委〔202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国内重大事故特别是泉州市近期发生的安溪县“5·1”路外交通事故、南安市“6·9”疑似因施工导致燃气管道闪爆事故教训,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燃气、道路交通、施工作业、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逢查必检证书”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和精准执法,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施工作业安全。结合各行业领域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各行业领域工程涉及燃气管道、涉油气管道、涉电力设施保护等项目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依法与油气管道、燃气管道、电力经营单位共同制定设施设备保护方案,严格落实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对野蛮挖掘、私搭乱建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全面排查整治高陡边坡、深基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桥梁、大型电力设施等高风险工程和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港口局、城管执法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等部门,各镇(街道)

      (二)燃气安全。将落实燃气管道保护措施情况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监管范畴,加强涉燃气第三方施工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时,要会同施工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方案、签订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协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加强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地巡查,严肃查处因第三方野蛮施工危害燃气管道安全行为。全面排查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管线巡查制度,做到每日定期巡检、重点区域加密巡检,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管线运行状态;加强燃气调压站、储配站等场站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喷淋)设施、报警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开展液化气销售站(点)安全检查,严格查处液化气无证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配合落实,各镇(街道)

      (三)道路交通安全。以重型货车、危货运输车、省际客运班车、省际包车、农村客运等车辆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审验、满分未学习和多条违法未处理等安全隐患,严厉整治“飙车炸街”、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非法营运、“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货车违法载人、校车严重超员、酒驾醉驾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农事活动道路安全监管力度,依法严查面包车超员和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强化客货运企业重点驾驶人、农村“一老一少”安全教育及重点节点预警提示,推进代驾代运、外卖配送等新业态交通参与者教育引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港口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各镇(街道)

      (四)消防安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和分析评估,6月底前至少摸排确定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问题区域2个、场所(单位)2个,建立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库,实施分级督办。持续深化九小场所、“三合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焊、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整治,落实消防安全“5+3”必查,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风险隐患,全面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电动自行车违停充电等突出问题。开展全覆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躲火避烟”等消防安全常识,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委宣传部和市教育局、工信科技局、民宗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镇(街道)

      (五)渔业船舶安全。加强乡镇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密渔港(码头)巡查频次,对乡镇船舶进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检查渔港(码头)消防设施设备,督促指导渔港(码头)经营者或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配齐配足消防、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充分运用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强化钓具渔船点验,落实落细进出港报备、“五必核”、“六提醒”。

    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牵头,蚶江镇、永宁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

      (六)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全面摸排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研究具体管控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严防重大风险隐患点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要统筹安全发展的关系,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紧盯重大风险点,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要及时总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2025年9月15日前报送市安办。

      (二)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监管对象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全面掌握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和协同管控机制,督促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可能对其他部门监管对象造成影响的生产经营或建设单位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会同相关责任方共同制定保护方案,严格落实相应安全保护措施。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移送机制,对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移交有行政执法权限的部门依法查处。

      (三)注重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从正反两方面典型入手,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以及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典型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促,严肃责任追究。市安办要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内容。9个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组要认真对照,深入各挂钩包片镇(街道)开展清单化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专项行动期间,凡是发生亡人事故的,市安委会将实施挂牌督办,相关镇(街道)、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厘清事故责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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