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5-3000-2025-00007
    • 发布机构:石狮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8
    • 标题:信访事项受理情况告知单
    • 备注/文号:狮应急信告〔2025〕2号
    • 发布日期:2025-12-03
    信访事项受理情况告知单
    时间:2025-12-03 10:55 阅读人数:1

    李升官先生:

      2025年11月23日石狮市信访局转来您的信访事项,要求石狮市应急管理局给予发放举报奖励。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管理规定,将在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您。在此期间,您无需就同一信访事项重复提出。

      请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石狮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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