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5-3000-2025-00007
- 发布机构:石狮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8
- 标题:信访事项受理情况告知单
- 备注/文号:狮应急信告〔2025〕2号
- 发布日期:2025-12-03
信访事项受理情况告知单
时间:2025-12-03 10:55
阅读人数:1
李升官先生:
2025年11月23日石狮市信访局转来您的信访事项,要求石狮市应急管理局给予发放举报奖励。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管理规定,将在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您。在此期间,您无需就同一信访事项重复提出。
请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石狮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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