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1300-2019-00014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7
- 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城管〔2019〕23号
- 发布日期:2019-04-10
各股、机动中队、下属单位:
根据《中共石狮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狮委政法〔2019〕10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根据省委政法委、泉州市委政法委、石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局2019年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市委关于政法工作总体要求,按照市委政法委的具体部署,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邱建申 局长
副组长:曾国辛 主任科员
宋建华 副局长
蔡荣滢 副局长
成 员:蔡振辉 综合股负责人
邱尚庆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林 鹏 党建股负责人
王克兢 市容股负责人
王展望 公用事业股负责人
黄阿荣 机动督查中队负责人
李志伟 市政公用事业处负责人
吴孝旗 市公园服务中心负责人三、工作重点
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做到排查出来的问题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落实整改责任。
(一)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推动风景名胜区主要景点等重点场所配备安保人员,与公安机关和街道、社区等建立联防联动工作机制,提升从业人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及科学处置能力,全面预防各类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公园服务中心、园林环卫管理处)
(二)持续加强重点场所治安防范处置。全面排查在用城市、公路桥梁防撞栏设置情况,及时加固存在安全隐患的升降桩、防护栏、隔离带等防冲撞安全措施。(责任单位: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园林环卫管理处)
(三)全面落实危爆物品防范处置措施。严格督促瓶装燃气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依法对燃气从业单位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开展管控清查,严格落实燃气治安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整改率100%。(责任单位: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
(四)严格依法落实危爆物品管理。加强对危爆物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全过程监管,实现民爆物品可视化、智能化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3月):启动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根据我局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对本辖区本单位领域全面、拉网式开展排查起底梳理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责任实。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0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落实专班推进、清单管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管控、化解措施,实行对表销号管理,全面开展化解整治工作。全面督导检查公共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彻底排查化解稳控到位。
(三)治根治本阶段(11月-12月):组织开展攻坚行动“回头看”,对一年来的集中攻坚行动进行整体评估、回顾总结,建立相应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实现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协同。各股室、中队及下属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主动认领,加强沟通,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攻坚行动领导工作小组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攻坚行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递次推进。各股室、中队及下属单位要对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对解决难度大、涉及单位多、易激化升级的要及时上报,主动介入化解并做好跟踪督促,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消弭在萌芽状态。
(三)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单位要以落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领导责任为龙头,不断健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完善全面、全程、全时的常态化机制,推动逐类系统梳理、逐项登记造册、逐件跟踪督查,不断完善防控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同时,要加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请各单位每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半年和全年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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