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1300-2019-00016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2
    • 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城管〔2019〕27号
    • 发布日期:2019-05-05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05 09:05

      石狮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燃气管理站)、各燃气企业 

      根据《泉州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泉城管〔2019105)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为推动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底,在已经开展的城镇燃气管网等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基础上,开展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加强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管,最大限度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及供应站点、燃气管道、液化气钢瓶、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包括管道燃气企业落实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加大对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燃气场站内及市政道路、小区的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是否排查及整治;市政道路、小区内的燃气管道是否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重点排查与电力井、污水井交叉的燃气管道、小区公共区域等被圈围占压的燃气管道。 

      (二)各类场站的安全管理。燃气企业是否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落实重要场站和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场站设施设备和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排除。 

      (三)用户入户安检落实情况。燃气企业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入户检查,帮助用户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对存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又不采取安全措施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停止供气,避免用气事故发生。 

      (四)经营行为规范化管理。液化气企业是否实行充装枪联锁;液化气灌瓶站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检查瓶装液化气购销实名制推进情况,燃气安全软管更换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五)燃气无证经营黑气点的排查、取缔。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经查实的无证经营点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为无证经营点提供气源的燃气企业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工作阶段安排 

      此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19年年底,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4月底前)根据本实施方案,开展自查。 

      430前,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要全面动员燃气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并找准问题和短板,列时间表逐一消除事故隐患。 

      (二)第二阶段(9月底前)以消除隐患、实地督导为主线,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要督促各相关企业要针对隐患清单立即组织整改,做到整改一起销号一起。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简明、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建立完善事故应急体系。6月份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预案评估、修订。 

        2.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层层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执法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重点部位,要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协调推动整改有困难的,应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提请协调。 

       3.局里将结合季度安全生产督查、“双随机”检查组织对全市燃气企业进行抽查,排查风险隐患,发现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第三阶段(12月底前)开展回头看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开展“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要采取果新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并持续抓好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和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同时做好迎接上级工作督查的准备。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及时沟通协调难点问题,做好研判,超出管辖地域范围的要及时上报。要定期组织对各有关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跟踪、通报整改情况。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对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三)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各有关单位每阶段结束3日内要将本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公用事业股,重大、重特大隐患应编制清单一同报送。重大、重特大隐患实行省厅挂牌督办、结案销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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