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1300-2019-00028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6
    • 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防行动方案
    • 备注/文号:狮城管〔2019〕91号
    • 发布日期:2019-11-06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防行动方案
    时间:2019-11-06 10:11

    各股、机动中队、下属单位:

      根据泉州市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和石狮市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就下一阶段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消防安全形势,制定了《石狮市城市管理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0月25日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即日起至春节前在我局管辖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重点检查内容

      紧盯城镇燃气行业、“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公众聚集场所(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住宅小区、区域性隐患等重点场所(区域),重点整治突出风险问题。

      (一)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燃气企业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完善或者增设周界报警和防冲撞设施,对储罐、调压站等重点部位实施封闭管理情况;开展燃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管道占压圈围等隐患点和事故易发点的排查整治情况;加大“黑气”打击力度,查处“黑气”窝点,稳步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液化石油气灌装站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设施建设与完善从源头上遏制“黑气”站内充装。

      2.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实时监控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甲烷含量情况;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防爆设施,特别是渗滤液泵电动机、照明、通风等电气设备防爆情况;余热锅炉测温测压表计、减温装置使用情况。

      3.环卫工人宿舍要进行消防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用水用电及燃气使用安全,要求配备相关消防器材,禁止电线乱拉、乱堆乱放杂物,对发现的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并作出书面反馈。

      4.公园广场防火,注意城市公园游览设施等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整治情况。

      5.供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要对办公区域、仓库、生产区域等电器设备、电源线路、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

      (二)深入推进各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高层建筑用气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高层燃气用户燃气安全胶管更换工作,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高层建筑燃气管道、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2.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排查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3.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检查,确保周边绿化景观及户外广告牌不影响消防通道及市政消火栓完好。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0月28日前)

      各下属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并召开会议分析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春节)

      各下属单位要对照检查标准,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要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在单位自查,行业部门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采取联合行动、联合督导、技防保障等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解决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2月份)

      组织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一套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企业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企业现场管理。提高设防等级、强化督改手段、严格处理措施。首先,消防安全责任要进一步落实,要层层传导压导压力,压实责任,要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每家企事业单位自身要明确一名消防安全责任领导和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形成一份消防安全形势研判报告。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企事业单位实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分析评估,认真分析火灾形势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点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预防工作措施。各企事业单位须把本行业、本单位的研判报告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公用事业股。

      (三)完善消防安全防护设施。要结合实际,多方保障资金用于推广实用的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积极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按照智慧用电安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群租房、工业企业等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

      (四)开展消防火灾应急演练培训。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消防火灾事故教训,鼓励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各单位要组织和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利用班前会、安全教育培训会等形式,年底前组织单位员工学习一次消防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疏散逃生知识等安全用电、防范电气火灾安全常识,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同时,11月20日前要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邱建申    局  长

      副组长:宋建华    副局长

              蔡荣滢    副局长

              高志伟    主任科员

              曾国辛    主任科员

      成  员:张尚炬    市水务处主任

              李志伟    园林环卫管理处主任

              邱珊迷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主任

              吴孝旗    市公园服务管理中心

              蔡振辉    综合股股长

              邱尚庆    政策法规股股长

              林  鹏    党建股股长

              王克兢    市容股股长

              王展望    公用事业股股长

              黄阿荣    机动督查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公用事业股,办公室主任为宋建华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全局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宣传等工作。

      (二)强化联合整治。各下属单位要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对辖区突出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集中整治。

      (三)强化督导问责。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对火灾“四项指数”不降反升的,将提示告知、通报批评。对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下属单位,即日起至行动结束,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至局公用事业股;2020年2月1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蔡绍伟,电话:830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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