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1300-2021-00003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0
    • 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石狮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城管〔2021〕16号
    • 发布日期:2021-03-15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石狮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3-15 09:32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21年为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年,现将《2021石狮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2021310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石狮市城市管理系统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城市管理系统工作实际,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压实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提高精准执法和服务水平,强化源头治理,聚焦城镇燃气、违章搭建、水利水务、园林环卫、道路占用挖掘、渣土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化解风险隐患,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市安全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突出执法重点,严格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避免重审批、轻执法,重检查、轻处罚,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宽、松、软等问题。 

      (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执法。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城镇燃气、违章搭建、水利水务、园林环卫、道路占用挖掘、渣土运输作为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企业数量和比例,紧盯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相应的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 

      (三)注重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局属各单位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要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列出清单,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形成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四)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31日施行)中关于安全生产入刑条款和具体内容。重点查处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事故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 

      (五)落实安全监管执法规定。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相关规定:一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重点对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和落实、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执法案卷质量等情况开展专项抽查指导,注重执法数量和质量,科学量化比对,强化结果运用,及时发现并整改纠正问题。 

      (六)强化执法监督和信用管理。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9+6”15项措施,继续推进安全监管网格化和分级分类监管,落实社会化服务,精心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团安全执法服务团,帮助基层弥补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推送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七)开展“执法评价排名”。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强化执法不到位也是隐患的意识,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以执法监管的责任落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处罚数、影响力、震慑力均大于去年的基本原则,以三比三严三禁止(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严格程序、严格惩戒措施、严格自由裁量,禁止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禁止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禁止擅自减免处罚)为主要内容,加强对执法文书落实情况的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评比活动。对执法情况实行每月统计分析、两月排名通报,即市安办对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市级部门对县(市、区)相应部门每两个月进行综合排名并公开通报。 

      (八)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根据《石狮市城镇燃气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城管〔202111号),定期联合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监管执法,密切配合,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细则,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 

      (二)集中推进阶段(11月30日前)。局属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清零、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联合集中执法和监管执法评价排名等重点工作。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执法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推进态势。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总结,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市安办将适时对我局开展督导,年底集中组织总结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决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务必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真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扛起来,把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坚决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细化措施,加强保障。要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监管执法机构,配齐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保障执法经费,提升各级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要综合运用集中执法、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集中挂牌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通过严格的行政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事故警示教育。应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案普法,达到执法一家、规范一家、教育一片、带动一片的效果。要公开安全生产违法举报电话、网站,公开举报有奖政策,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管的社会氛围;对实名举报、反映安全生产违法线索证据确凿的严格查处,同时按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加强督促,严肃追责。要强化对安全生产执法年的监督检查,对动员部署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执法活动不规范、执法措施不落实的,及时予以通报;对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执法程序规定,特别是因一查了之、复核不到位、执法不闭环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进行追责问责。 

      局属各单位于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执法报表及执法典型案例;并分别于74日、104日、1214日前将半年、前三季度、全年落实情况报送局公用事业股,以便汇总上报市安办。 

      联系人:施文体  83033992 

        

      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联系表.doc 

      附件2: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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