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1300-2022-00001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2
    • 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城管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城管〔2022〕6号
    • 发布日期:2022-01-14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城管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1-14 11:51

    局属各单位: 

      现将《石狮市城管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城管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及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根据《泉州市城市管理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紧盯城市管理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检查火灾高风险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为“春节”及“两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要逐项推进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项目任务,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组织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深入推进整治突出消防安全问题治理,及时梳理问题清单,对未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跟踪督促,切实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一是严格规范落实划线管理,做好本单位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二是强化老旧小区、高层住宅通道治理;三是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占用通道的行为;四是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整治违章搭盖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2、加强自建房加工场所三合一、群租房整治。配合辖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自建房加工场所以及“三合一”、群租房等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动态监管加强对违章搭盖影响灭火救援逃生等重点问题的查纠治理 

      3、全力排查整治水利火灾隐患。对工作领域内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判,结合工作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一要组织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火灾隐患排查。二要加强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认真开展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电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上岗,积极做好应急备用电源等电气设备的运行保养,合规配置灭火器并保证正常使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切实做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火灾防控工作。 

      4、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防范工作。一是督促供水公司加强危化品管理,对药剂储藏车间、水质检测站药剂管理等进行详细自查,消除隐患。二是结合《泉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燃气管道日常巡检、设施维护、监测预警,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同时组织技术人员入户、入厂,到所供气的餐饮场所、工商业用户开展拉网式用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督促使用燃气的各类餐饮企业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保障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 

      5、加强市容环卫安全防范工作。督促保洁企业加强环卫工人宿舍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用水用电及燃气使用安全。加强对垃圾综合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监管,重点监控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甲烷含量情况;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防爆设施,特别是渗滤液泵电动机、照明、通风等电气设备防爆情况;余热锅炉测温测压表计、减温装置使用情况。 

      6、加强公园、景区火灾防范工作。结合2021年12月22日全省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要求,重点做好宝盖山、灵秀山等部位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景区森林防火巡查,清理园路两侧杂草等易燃物,清理防火隔离带;利用LED、横幅、警示牌、音响等设施进行宣传,提高游客的森林防火意识;购置消防设施设备,充实消防物资储备。 

      7、加强市政消防水源安全防范工作。市政消防管网、消防栓等设备进行全面维保,落实冬季防寒防冻措施。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分时段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地向单位干部职工、管辖企业员工开展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介形式,定期播发或刊登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以及冬春火灾防控动态报道和警示性消防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五)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要结合实际,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完善市政、园林、环卫、供气供水、水利行业(领域)组成的火灾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安全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石狮市城市管理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张尚炬    局长 

      副组长:曾国辛    主任科员 

              宋建华    副局长 

              蔡荣滢    副局长 

              蔡加新    副局长 

        员:卢章钦    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吴顺昌    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林育超    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李志伟    市党校副校长 

              蔡振辉    综合股负责人 

              黄阿荣    督查中队负责人 

              王展望    公用事业股负责人 

              王艺珊    市容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公用事业股,办公室主任为公用股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全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宣传等工作。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月15日) 

      认真学习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文件精神,并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对重点工种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好岗位消防安全教育,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16日至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 

      1、对本单位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做好检查,全面排查消防设施,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齐配全,及时更换,确保及时扑灭初始火情,并检查值班室、会议室、办公室、宿舍等场所的用电情况及人员疏散通道,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重点部位,对值班人员在岗履职职责情况及值班记录情况做好检查。 

      2、各下属单位督促本辖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并在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治闭合管理。 

      3、在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等火灾防控设施严防死守,确保春节、元宵及全国两会消防安全的稳定。 

      4、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查出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责任人,做到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对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领域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冬春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局属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打好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的重要意义,深刻吸取近期一系列火灾事故教训,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分析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强化沟通协作 

      局属各单位要严格履职,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检查督办,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齐抓共管,同时依法监督整改,对经整治仍达不到要求的各类场所,依法撤销或注销相应行政许可或证照。 

      (三)强化监督检查 

      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督促所管辖企事业单位落实自查自纠主体责任,全国“两会”前要至少开展1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障设备设施完好有效。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对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落实隐患整改 

      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能立即整改的绝不拖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时限,倒逼整改;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做好“三个清单”的闭环管理。 

      各下属单位于2022年1月至3月,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至我局公用事业股邮箱;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施文体       电话:8303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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