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3400-2019-00019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5
- 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给予李振忠同志、蔡向葵同志通报批评的决定
- 备注/文号:狮城管〔2019〕42号
- 发布日期:2019-05-22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给予李振忠同志、蔡向葵同志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19-05-22 17:13
经检查考勤记录,4月份我局协勤人员迟到现象比较严重,其中李振忠同志、蔡向葵同志迟到次数超过十次。为严肃纪律,教育他人,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振忠同志、蔡向葵同志通报批评。希望全体人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转变作风,认真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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