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0100-2020-0001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10
    • 标题:【机构职能】石狮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职能及内设机构
    • 发布日期:2023-11-20
    【机构职能】石狮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职能及内设机构
    时间:2023-11-20 15:39

      一、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及石狮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全市“两违”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道路保洁、市政设施、燃气路灯、公园管理和城市供排水、节水、水资源保护、水务水利设施和防汛抗旱等各类城市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及石狮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拟定完善城市管理制度,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三)负责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审查,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 

      (四)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供排水、污水处理)、风景名胜、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项目的验收,负责项目建成验收后的接受、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等的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六)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工作。 

      (七)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九)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十)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供排水、节水、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承担水务企业、水利建设施工单位的行业管理职责。 

      (十二)负责水务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十三)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十五)指导农村水务水利工作。 

      (十六)负责有关涉水行政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七)开展水务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十八)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城市管理局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应急管理、行政后勤保障等工作。

      办公电话:0595-83038789

      负责人:邱清清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核审批股):负责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和执法体制改革以及重大、疑难问题的研究,参与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相关工作。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案件的转接工作,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问题进行协调督办。负责执法队伍、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督察。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对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反馈。承办“110”联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执法和综合整治,协调处理重大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政策法规股办公电话:0595-83033886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邱尚庆

      行政审核审批股办公电话:0595-83051238

      行政审核审批股负责人:蔡前铭

      (三)市容市貌管理股: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研究拟订城市管理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协调处理城市管理重大问题。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595-83039678

      负责人:王艺珊

      (四)公用事业股(城市节约用水股):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供排水、污水处理)、风景名胜、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会审以及验收,负责项目建成后的接收、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燃气管理。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编制水务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水务企业、水利建设施工单位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城市供排水、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

      办公电话:0595-83033992

      负责人:廖宗盛

      (五)水务股:组织编制水务发展战略规划。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海堤建设,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水务企业、水利建设施工单位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城市供排水、城市污水处理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报告,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办公电话:0595-83096966

      负责人:邱于益

      三、市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 

      (一)石狮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数字城管系统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培训采集员、坐席石狮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数字城管系统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培训采集员、坐席员队伍;负责制定数字城管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员队伍;负责制定数字城管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石狮市濠江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办公电话:15359588585 

      负责人:陈明花

      (二)石狮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水务中心):承担水务水利方面的行政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石狮市九二东路158号  

      办公电话:0595-83096966  

      负责人:潘志华 

      (三)石狮市园林环卫中心:主要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公园管理的行政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石狮市八七路东段市政综合楼  

      办公电话:0595-88730773 

      负责人:吴孝旗 

      (四)石狮市市政燃气中心:主要负责承担市政公用设施、燃气、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行政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市政综合楼 

      办公电话:88739598 

      负责人:邱珊谜

      (五)石狮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依法统一行使《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石狮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闽政文〔20081 337号)、闽委发〔2016〕23 号文授权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市管理职能整合和综合执法配合有关事项的通知》(泉政办 〔2017〕155号)明确的城市管理方面以及水政监察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等行政执法职能。

      办公地址:石狮市富贵路41号 

      办公电话:88888610 

      负责人:李志伟 

      四、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公电话 

      0595-83038789

      六、办公地址 

      石狮市濠江路保安大厦

      七、负责人 

      张尚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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