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0100-2020-0001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10
    • 标题:【机构职能】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职能及内设机构
    • 发布日期:2024-07-01
    【机构职能】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职能及内设机构
    时间:2024-07-01 15:39

      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及石狮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全市“两违”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道路保洁、市政设施、燃气路灯、公园管理和城市供排水、节水、水资源保护、水务水利设施和防汛抗旱等各类城市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泉州市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内容。 

      (三)拟订完善城市管理制度,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四)承担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五)负责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工作。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业管理,负责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审查,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 

      (七)参与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供排水、污水处理)、风景名胜、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供排水、污水处理)、风景名胜、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项目的验收,负责项目建成验收后的接收、管理和维护工作。参与汛期所辖设施排涝调度工作。

      (八)负责研究和建立全市统一的城市管理运作与监督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九)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决策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协调处理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市域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协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执法协作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全市城市管理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技术引进工作。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十四)组织编制水务发展战略规划。 

      (十五)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十六)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十七)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十八)负责城市供排水、节水、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承担水务企业、水利建设施工单位的行业管理职责。 

      (十九)负责水务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二十)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二十二)指导农村水务水利工作。

      (二十三)负责有关涉水行政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二十四)开展水务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二十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二十六)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行政审核审批股):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应急管理、行政后勤保障等工作。

      综合股办公电话:0595-83038789

      综合股负责人:邱清清

      行政审核审批股办公电话:0595-83051238

      行政审核审批股负责人:章俊智

      (二)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股):负责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和执法体制改革以及重大、疑难问题的研究。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务水利等政策调研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核、报备。依法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相关工作。指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规范执法文书,负责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疑难解释、申请强制执行,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听证工作,统计和分析行政执法案件。负责管辖行业法制建设,对管辖行业法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组织、指导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管理。

      政策法规股办公电话:0595-83033886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赖传杰

      (三)市容市貌管理股: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研究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协调处理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办公电话:0595-83039678

      负责人:王艺珊

      (四)公用事业股:参与编制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供排水、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等的近期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供排水、污水处理)、风景名胜、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会审以及验收,负责项目建成后的接收、管理工作。负责燃气管理,组织编制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应急保障预案,负责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审查,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

      办公电话:0595-83033992

      负责人:廖宗盛

      (五)水务股:组织编制水务发展战略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务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批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务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市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组织实施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承担有关水利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务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市河长办日常工作,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协调指导、监督推进河湖治理保护。

      办公电话:0595-83096966

      负责人:邱于益

      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单位 

      (一)石狮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水务中心):承担水务水利方面的行政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石狮市九二东路158号  

      办公电话:0595-83096966  

      负责人:潘志华 

      (二)石狮市园林环卫中心:主要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公园管理的行政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石狮市八七路东段市政综合楼  

      办公电话:0595-88730773 

      负责人:王松 

      (三)石狮市市政燃气中心:主要负责承担市政公用设施、燃气、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行政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市政综合楼 

      办公电话:88739598 

      负责人:邱珊谜

      (四)石狮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大队:依法统一行使《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石狮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闽政文20081 337号)、闽委发〔2016〕23 号文授权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市管理职能整合和综合执法配合有关事项的通知》(泉政办 〔2017〕155号)明确的城市管理方面以及水政监察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等行政执法职能。

      办公地址:石狮市富贵路41号 

      办公电话:88888610 

      负责人:李志伟

      (五)石狮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大队:依法统一行使土地、林业、矿产、规划、测绘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办公地址:石狮市农业大楼

      办公电话:88861967

      负责人:柯超群

      四、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公电话 

      0595-83038789

      六、办公地址 

      石狮市濠江路保安大厦

      七、负责人 

      蔡清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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