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1200-2020-00015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9
    • 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农村地区通水及其日常维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2020-07-31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农村地区通水及其日常维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0-07-31 16:55

      根据《关于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狮纪办[2020]1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特制定涉及的“解决农村地区通水及其日常维护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一、基本概况 

      石狮市作为全域城市化试点,于2010年即开始“把全市当一个城”来规划、发展,而全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从一开始也就从“全域化”的角度推进,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石狮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全市自来水由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到户的议案的决定>实施方案》(狮政综〔201028号)等有关要求,我市从2010年开始对全市村居及部分符合条件的七层以下住宅楼进行户表改造。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全市100多个村居供水管线改造。全市DN75 毫米以上管线总长度近1017公里,是全省第一个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的县级市,用水普及率已达到99.98%,基本实现了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目标。 

      二、存在问题 

      供水管线抢维修还不够及时,巡检力度不足,落实不够到位,对供水管网的巡检力度和抢维修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整治措施 

      (一)继续推进供水管网、设备设施巡检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网巡检和24小时抢维修值班常态化工作管理机制。供水公司营业公司、祥芝分公司负责DN100以下管道维修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DN100以上由供水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务工程公司负责抢维修,呼叫中心或规划设计部、营业公司、祥芝公司一收到破管信息均按各自职责开展抢维修工作。 

      (二)为切实搞好城市供水保障和服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良的服务以适应城市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水的需要,制定供水抢修服务承诺。 

      1、到达现场时限。值班人员接到抢修指令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护抢修时限。一般漏水不超过24小时;爆管4小时内止水并抢修。 

      2、计划停水24小时内通知,大面积停水通过公司公众号、电视台或报社告知用户。有关水质、水压、用水性质、抄表收费、水价等问题的投诉,在24小时内给予解释和答复。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设立单位监督电话: 

      1)石狮市水务处监督电话:83096966 

      2)供水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投诉:88500000 

      3)供水公司营销部门效能投诉:88584300 

      4)供水公司党群监察部纪律投诉:8855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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