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1200-2021-00007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15
    • 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公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城管〔2021〕57号
    • 发布日期:2021-08-30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公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8-30 17:11

    各股、机动中队、下属单位: 

      现将《城市公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2021815 

      (此件主动公开)

        

    城市公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泉州市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园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有序应对和迅速控制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防疫、严格管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正确引导、安全运行”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升龟湖公园、西洋公园、鸳鸯池公园、柯顺公园、宝盖山生态公园、灵秀山森林公园、环湾湿地公园等城市公园防控能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切实做好当前新冠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张尚炬 

      副组长:宋建华 

      组员:卢章钦、李志伟、吴孝旗、王展望、蔡振辉 

      三、工作内容 

      (一)异常情况处置。城市公园内一旦发现体温超标者、确诊病例、疑似症状者或密切接触者等异常情况,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地方相关规定,采取防控隔离措施,及时报告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0595-88707372)和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595-83033110,并配合做好应急处置、消毒和流调等工作。 

      (二)聚集性活动管理。对城市公园内的聚集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根据疫情等级和防疫要求限制游人进行广场舞、团体操、下棋打牌、聚众娱乐等活动。需在城市公园内组织大型活动的,应严格落实有关部门和城市管理局的审批管理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措施。当我市突发疫情,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时,城市公园暂停展览演出、宣传推介、民俗节庆、体育竞技集体歌舞、游乐游娱、聚会联欢及其他人员聚集性活动。 

      (三)公园关闭管理。当我市发生重大疫情时,按照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指令有序关闭公园。关闭管理的城市公园应进行日常管理和巡查,加强保洁和安全防护。 

      (四)游人自我防护管理。监督和劝导入园游人做好自我防护,遵守城市公园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游人自我防护内容应包括: 

      1、佩戴口罩; 

      2、禁止随地吐痰、随意丢弃口罩; 

      3、游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室内场所宜适当加大安全间隔: 

      4、不在人流集中区域长时间停留、案集和开展群体性乐活动; 

      5、严禁携带宠物入园; 

      6、禁止喂食野生动物、流浪猫狗。 

      (五)安全游览提示。在城市公园出入口、休憩广场、道路节点等醒目位置,明示城市公园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公布在园的游人数量和分布等信息,设置安全防疫告示牌、防疫宣传标语。需要管控的设施、场所或区域,应设置提示牌、警戒线等,必要时可进行广播提醒。 

      (六)重点设施、场所和区域管理。应分区域做好园内消毒,重点区域、场所和设施包括: 

      1、公园出入口等游人频繁使用区域; 

      2、亭台、封闭水池等建筑物、构筑物; 

      3、座椅坐凳、健身器材、扶手栏杆、宣传栏、指示牌等设施; 

      4、垃圾桶(箱、房)、排水沟、低洼积水等区域。 

      (七)公共厕所管理。加强公共厕所通风、消毒和清洁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1、保持空气流通,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 

      2、加强消杀、消毒工作,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时应增加频次; 

      3、重点对门把手、隔板、盥洗设施等部位进行消毒; 

      4、配置消毒洗手液等供游客使用; 

      5、定期清洁,保持如厕环境干净卫生; 

      6、设立消毒时间公示牌和记录等。 

      (八)防护用品管理。一是公园出入口、室内各类公共场所应配备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供人使用;二是公园出入口、广场等游客集散场所,应配备专用设施收纳废弃口罩、手套、酒精瓶等防护消毒用品,做好安全规范处理。 

      (九)科普宣传。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科普教育宣传工作,重点引导公众正确防控疫情,不传谣、不信谣。及时推送防疫工作进展、应急防控知识、科学防疫知识、健康生活常识等。 

      (十)员工管理。 

      1、加强员工健康防护,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落实防护资金,配发防疫物品,切实保障员工安全; 

      2、加强员工外出管理,实行外出审批制度,做好行程报备,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员工,应按照本地区防疫管理要求,进行相关检测和隔离观察,确认正常后方可上岗; 

      3、员工上岗应佩戴口罩,进行“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登记:有发热情况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4、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普及科学防护常识,了解公园绿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进行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故与状况的能力,合理规劝不符合要求的游人,避免引起冲突; 

      5、保洁人员应佩戴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与污物直接接触,如有接触须及时采取消毒措施; 

      6、完善员工值班值守巡查制度,优化人员配置,适时增加园内巡查人员; 

      7、加强员工用餐、工作等场所管理,避免人员聚集性工作或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各级领导要切实担当起疫情防控的领导责任,要紧紧盯守,亲力亲为抓防控、严防死守堵漏洞。各公园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防控疫情的主体责任,要厘清公园各岗位的专职责任,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全力以赴、科学有效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加强检查巡查。切实履行职责,按照防疫工作要求抓好监督,安排专人到一线实地检查,发现疫情管控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 

      (三)积极应对舆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做好"12345"热线、接诉即办、网传公园方面公众舆情的应对工作,积极联络宣传和卫健等部门,做好正面的公众引导和公园正能量的宣传。 

      (四)及时反馈信息。与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卫健部门、街道和镇政府建立联络,落实好属地防控措施,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异常情况发生时能够迅速对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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