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0200-2017-00001
    •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5
    • 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备注/文号:狮城管〔2017〕1号
    • 发布日期:2017-01-05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05 17:13

    2017年1月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和石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石狮”门户网站(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股联系(地址:石狮市保安大厦大厦4楼714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3033996,传真:0595-83033779, 电子邮件xzzfj@shishi.gov.cn)。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综合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落实到具体股室、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和报送时限,确保信息的数量和时效性。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

        (三)加强学习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同时实行专门股室专人负责,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根据城管部门工作性质,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9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机构设置17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4条、行政许可3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8条、安全督查1条、安全生产标准化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通过“中国石狮”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间接向我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张贴公告,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6年度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从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开展以来,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涉及城市管理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法规的解读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宽,载体需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公开交流培训工作力度不够,局人手有限,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城市管理政策解读信息的发布,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改革创新,通过以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讯等新闻媒介为载体,拓宽公开渠道。

        3、强化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附件: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16

    39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16

    39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