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5-3000-2020-00004
- 发布机构:石狮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9
- 标题:石狮市财政局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开展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财建〔2020〕13号
- 发布日期:2020-07-29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石狮市开展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石狮市财政局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9日
石狮市关于开展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纪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闽纪办〔2020〕23号)和石狮市纪委监委《关于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纪委办〔2020〕10号)文件精神,为集中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管,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做好我市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助力脱贫攻坚,确保财政合规、安全、有效。
二、工作措施
(一)督查时间: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小组至各乡镇开展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工作。
(二)督查项目: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8.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6万元、省级资金2.29万元,市级资金9.6万元,石狮市级配套资金19.2万元。(详见附件)
(三)督查内容
1.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是否规范准确,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和套取财政资金;
3.是否存在重复申请、冒领、截留、挤占、挪用、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4.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否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5.是否按规定时间完成年度危房改造建设任务;
6.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违规违法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
各镇于8月15日前根据督查内容完成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包括检查开展的总体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整改建议等内容)报至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形成报告
8月30日前形成我市自查报告上报至泉州市财政局、住建局。
附件:石狮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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