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5-3000-2025-00018
- 发布机构:石狮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7
- 标题:石狮市财政局关于福建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财绩〔2025〕6号
- 发布日期:2025-10-17
福建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便函〔2025〕22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5年9月9日起对你单位进行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财务凭证附件缺失问题
1.餐费收入凭证无明细附件
(1)2024年10月0100号日凭证,收取水头公司2024年8月食堂用餐费5646元(含餐补3911元、自费1735元),未附用餐人数、用餐次数明细。
(2)2024年10月0103号日凭证,收取循环经济公司2024年6-8月(鸿山环境)餐费2344元,未附用餐人数、用餐次数明细。
2.预付费用凭证无依据附件
2024年10月0066号日凭证,预付泉州供水协会2024年会员费10000元,未附会员费缴纳相关文件依据。
3.采购合同关键信息缺失
2024年10月0070号日凭证,预付赤湖水厂总锰分析仪预处理器30%费用7800元(已完成三家询价),但《总锰分析仪预处理器合同》无签订日期。
(二)内控管理不规范
1.相关制度存在疏漏。未明确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审批权限划分,未对二者各自审批的金额范围作出界定,付款审批表未设置总经理、董事长审批栏,如2024年3月0069号日凭证支付保安服务费,只有分管领导审批。
2.物资入库验收签字不规范。
(1)2024年5月144号日凭证:《物资入库验收单》中财务仓库代表使用打印名字代替手签且且《物品需用申请单》无职能部门分管领导签字。
(2)2024年5月145号日凭证:《物资入库验收单》中财务仓库代表使用打印名字代替手签且且《物品需用申请单》无申请部门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分管领导签字。
(三)专项债资金核算不规范
未建立专项债资金专账或辅助核算体系,导致资金收支无法在财务账套中清晰完整反映。如2023年10月支付的6.9925万元项目施工图审查费,账务处理未关联专项债资金,造成项目专项债资金投入成本归集不完整。
(四)其他财务问题
1.工程付款金额超合同金额
2024年5月51号日凭证中,《工程建设付款申请单》填写合同金额384394.00元,付款金额392283.00元,付款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未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单,无法明确最终价格。
2.长期应收账款挂账金额大
2024年期末应收账款中,5年以上长期挂账金额较高。其中,祥芝分公司5年以上应收账款达3983697.1元,沿海五镇营销分公司2011-2024年欠款达4682702.18元,存在坏账风险。
3.二期引水工程账务失真
“二期引水工程”已完工但暂未验收决算,账面长期挂账,一边大量挂“长期应收款”,一边大量挂“应付账款”,导致资产负债表信息失真,需加快验收决算并完成账务合并。
4、“待处理财产损溢”长期挂账未及时处理
具体涉及存货净盘亏27.92万元、工程物资净盘盈42.67万元,资产损益状态长期未明确。
5、费用结算存在明显滞后问题
大量业务发生的费用未在当期及时处理,而是集中于中午会计年度末进行统一结算。
二、整改建议
(一)财务凭证附件缺失问题
1.餐费收入凭证明细附件补全
补充完善对应期间用餐人数、用餐次数明细清单,明细需注明收费标准、餐补及自费金额构成,确保与凭证金额一致后归档。餐费收入记账必须同步附齐用餐明细附件,财务人员需严格审核附件完整性,未达要求不予入账。
2.预付费用凭证依据附件补充
补齐预付泉州供水协会会员费的缴纳通知、协会章程中会员费标准条款等文件依据,加盖公章后提交财务部门归档。
后续办理预付费用业务,需附费用缴纳相关文件、协议等依据材料。
3.采购合同关键信息完善
补充《总锰分析仪预处理器合同》的签订日期并双方盖章确认,更新后的合同提交财务部门留存。规范采购合同签订,确保签订日期、金额、履行期限等关键信息完整,财务需对关键信息严格核查。
(二)内控管理不规范问题
1.审批权限制度健全
修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审批权限划分及对应金额范围;优化付款审批表格式,增设总经理、董事长审批栏,明确不同金额业务审批流程。
2.物资入库验收签字规范
制定物资入库验收管理细则,明确《物资入库验收单》须由相关人员手签,严禁打印名字代替;《物品需用申请单》需经申请部门、职能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提交,仓库及财务部门进行双重审核。
(三)专项债资金核算不规范问题
建立专项债资金专账或辅助核算体系,明确收支核算科目及账务处理流程,确保资金收支在财务账套中清晰完整反映。对2023年10月支付的6.9925万元项目施工图审查费进行账务调整,关联专项债资金核算,补全成本归集。后续专项债资金支出需明确关联项目,定期自查收支及成本归集情况,确保核算准确合规。
(四)其他财务问题
1.工程付款超合同金额
协调取得2024年5月51号凭证对应工程的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单,明确最终价格后调整付款金额或完善合同条款,财务部门依据完整资料处理账务。后续工程付款前,财务部门需审核付款金额与合同一致性,超支需提供结算依据,否则不予付款。
2.长期应收账款清收
针对祥芝分公司5年以上3983697.1元应收账款、沿海五镇营销分公司2011-2024年4682702.18元欠款制定清收计划、推进清收。同时,对长期挂账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完善客户信用评估体系。
3.二期引水工程账务
加快“二期引水工程”验收决算进度,协调完成验收及决算工作。财务部门待验收决算完成后,立即对“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进行账务合并,纠正资产负债表信息失真问题。
4.“待处理财产损溢”长期挂账
对存货净盘亏27.92万元、工程物资净盘盈42.67万元进行核实,按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及时处理,明确资产损益状态,避免长期挂账。
5.费用结算滞后
各业务部门需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费用发生当期及时办理结算手续;财务部门需加强费用结算管控,每月提醒各部门及时处理当期费用,严禁集中在会计年度末结算,确保费用核算及时准确。
三、整改要求
对上述问题,请你单位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做好整改工作,书面反馈我局绩效股,并附整改相关资料。
石狮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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