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5-0900-2023-00033
    • 发布机构:石狮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0
    • 标题:石狮市财政局关于石狮市商务局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财绩〔2023〕13号
    • 发布日期:2023-11-10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石狮市商务局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3-11-10 16:40

    石狮市商务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会计和评估监督工作的通知》(闽财监便函〔2023〕17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3年9月26日起对你单位进行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该单位2022年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相关问题,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一是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根据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贷方期末余额-726万元。

      二是同一专项资金列入两个不同会计科目。如“全民乐购·五在石狮”项目,应列入其他收入科目,实际分别列入其他应付款、其他收入两个科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二)部分专项资金未列专项核算

      检查发现,部分专项未纳入专项资金核算,直接作为公用经费使用。如2022年9月0021号凭证,收居然之家全闽乐购费用77万元;2022年9月0022号凭证,收防控经费30万元;2022年9月0024号凭证,收全闽乐购促消费配套活动4万元;2022年9月0025号凭证,收全闽乐购补贴款50万元。

      (三)超预算列支项目支出

      公用经费年初预算21.78万元,实际支出96.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无预算,实际支出0.1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

      (四)冗余资金长期闲置

      补助差旅费专项期末余额0.89万元,国家政策调整专项期末余额14.48万元,招商引资促进资金专项期末余额0.27万元,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资金专项0.27万元,2019年起结存至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二条 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五)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2018年10月18日,石狮市对外经贸服务中心向国投集团借用位于子芳路371-377号段原外经贸大楼六楼602、606、607作为职工宿舍,尚未取得国资集团的借用批复。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十条 凡占有、使用国家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不论其是否纳入预算管理,以及实行何种预算管理形式,都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二、整改要求

      对上述问题,请你单位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做好整改工作,书面报告我局绩效股,并附整改相关资料。

      

     

    石狮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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