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6 10:04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财政局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12楼,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1029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持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中央、省、泉州市及我市2021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1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条,其他类5条。一是充分运用门户网站专栏,做好对应政府信息公开,包括议案提案办理结果、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二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明确公开格式、形式及时间,督促各预算单位在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部门预算一栏对2021年部门预算、2022年部门预算进行公开,并同步更新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题栏目中。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自查,及时整改。三是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对我政府债务余额、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调整情况进行公开,并对使用情况等进行说明。四是开设直达资金、惠民惠农专项资金专栏,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资金发放、使用等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通过石狮财政官微发布信息37期共119条,公开内容涵盖财政工作、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解读及公益广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率100%。受理方式包括信函申请1件、网络申请1件,其中:予以公开数2件。 

      2021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指派专人负责政府网站部门栏目日常搭建、信息发布与更新工作。一是督促各单位配合做好财政预决算栏目下,各专栏信息发布与更新。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规范填写《石狮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审批表》,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准确把握信息公开范围,未经审核信息不予公开。三是有效运用事前监管系统,对错误表述、错别字等及时更正,确保信息更新发布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针对《2021年石狮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中涉及我局主要工作,精准开设栏目,在门户网财政预决算栏目下新开设直达资金惠民惠农两个专栏,便于群众信息快捷查找,提升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石狮财政官微,发布我市财政2021年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在石狮财政官微上开通奖补直达平台接入口,提高资金兑付率。平台上设有公告栏,及时发布资金兑付情况,做到阳光财政。三是继续发挥传统媒体作用,通过石狮日报”“侨区快讯等报刊杂志刊登财政信息,畅通群众获取财政信息通道,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指定专人与网站技术员做好工作对接,做好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避免栏目空栏和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对已发布信息中不适宜继续公开的,及时删除,保障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移送两馆不及时,统计数据与监测系统存在差距,部分栏目信息久未更新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移送两馆时间送交材料,杜绝逾期移送;二是用好石狮市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避免数据漏报、多报;三是进一步梳理涉及我局三项主要任务公开范围,督促各单位准时发布和更新相关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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