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11:27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财政局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12楼,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1029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中央、省、泉州市及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在打造阳光财政上下功夫,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便民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用好“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石狮财政”官微两个重要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机构设置”5条,“行政权力运行”5条,“建议提案办理”13条、“‘双随机’监管信息”5条(其中2条与行政权力运行重复),“其他政府信息”7条。设置“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直达资金”专栏,持续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晒好“财政账本”方便群众“查账”,深化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细化财政直达资金,按月公开资金拨付,推动直达资金加速落地、直接惠企惠民。通过“石狮财政”官微设置“财政收支”专栏每月更新我市财政收支情况,发布其他政府信息共32期91条,主要涉及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关信息、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会计资格证报考领取通知、各级财经政策解读、公益广告和配合各级部门做好相关信息宣传转发等,除上述两个公开渠道,我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均设有办公场所公开栏,对相关人事、工作情况和党务信息等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率100%。受理方式为网络申请,其中:部分公开1件。

      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门户网站管理和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要求,对门户网“财政局”部门栏目进行调整优化,增设“行政权力运行”“建议提案办理”和“‘双随机’监管信息”专栏,集中公开相关工作情况,聚焦法定公开内容,优化完善门户网信息,确保群众及时了解财政信息动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对我局负责栏目发布的信息,尤其是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中财政预决算领域,统一信息名称、发布格式,确保公开界面整齐划一,切实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我局制定印发《石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项目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狮财采〔2023〕7号),明确公开渠道、范围、内容与时间,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助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指派专人负责门户网与官微信息发布与更新工作,防止门户网专栏和官微“僵尸化”。针对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与保密审查,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不定期对门户网与官微发布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监督检查职责,对我市2023年1-4月中未按规定进行意向公开项目进行通报,督促整改,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新媒体公开内容质量有所降低,为避免更新不及时,转载各级宣教素材偏多,对部门信息发布缺乏有效规划,网上调查力度和意见征集工作力度欠缺。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工作,积极探索扩大公开范围,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问题,做好信息公开内容规划,把握重要活动、节点策划丰富多彩的原创优质内容产品。用好门户网“意见征集”“网上调查”两项功能,及时公开意见采纳结果和调查结果,推动线上线下互促互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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