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237-0100-2019-00096
    • 发布机构:石狮市大数据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3
    • 标题:石狮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石狮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数综〔2019〕21号
    • 发布日期:2019-10-24
    石狮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石狮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24 10:34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通知》(泉数字办〔201948号)及《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绩效考核的通知》(泉数字办〔201940号)要求,进一步加快机关效能建设,推动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现将2019年度石狮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19年度石狮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包括闽政通APP资源对接和保障、政务数据汇聚共享2个部分。具体工作详见附件。

    二、实施对象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三、进度安排

    (一)日常监测。201910月起,市大数据管理局组织进行日常监测。

    (二)自查自评。20191112日前,各单位按照相关工作内容,将完成情况形成自评报告,报送大数据管理局汇总。

    (三)结果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结果将纳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单位绩效考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今年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绩效评估工作任务。

     

    附件:12019年度石狮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标体

    系(各镇(街道))

    22019年度石狮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标体

    系(各市直单位)

     

     

     

                                                                                  石狮市大数据管理局

                                                                                 20191021

     

       

     

     

     


    附件1

     

    2019年度石狮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工作指标体系(各镇(街道))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子项目

    1-1

    闽政通APP资源对接和保障

    “小程序”入驻情况(服务事项以“小程序”方式入驻闽政通)

    “刚需”服务事项。指可提供申请、报名、缴费等全流程业务,或访问频率高、服务范围广、用户真正需要的服务事项,如公交查询缴费、成绩查询等。

    1-4

    用户增长情况。根据2019年新增用户数与本辖区常住人口比例计分。

    1-6

    服务事项保障情况。已接入的服务事项出现故障不得超过24小时未修复。

    1-7

    政务服务APP整合情况。辖区内不允许新建面向公众或者企业的政务服务APP,已建政务服务APP主题功能应整合至闽政通APP

    2-1

    政务数据汇聚共享

    政务资源登记

    完成本辖区所有部门信息系统登记,并实现向数字福建项目管理系统实时信息推动。

     

     

    附件2

     

    2019年度石狮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工作指标体系(各市直单位)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子项目

    1-1

    闽政通APP资源对接和保障

    “小程序”入驻情况(服务事项以“小程序”方式入驻闽政通)

    “刚需”服务事项。指可提供申请、报名、缴费等全流程业务,或访问频率高、服务范围广、用户真正需要的服务事项,如公交查询缴费、成绩查询等。

    1-4

    用户增长情况。根据2019年新增用户数与本单位职工数目比例计分。

    1-5

    “一号通认”对接情况。面向公众或企业的政务服务系统(行政审批系统、市民主页、政府服务APP等政务服务平台)应依托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进行注册认证。

    1-6

    服务事项保障情况。已接入的服务事项出现故障不得超过24小时未修复。

    1-7

    政务服务APP整合情况。辖区内不允许新建面向公众或者企业的政务服务APP,已建政务服务APP主题功能应整合至闽政通APP

    2-1

    政务数据汇聚共享

    政务资源登记

    完成本部门所有部门信息系统登记,并实现向数字福建项目管理系统实时信息推动。

    2-2

    完成本部门全部信息系统、元数据与泉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对接

    2-3

    完成本部门数据资源(资产)目录登记,并在泉州市级数据汇聚平台汇聚。

    2-4

    政务数据汇聚

    依据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接入规范,完成本辖区信息系统与泉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数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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