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0-2800-2018-00010
    • 发布机构:石狮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23
    • 标题:石狮市公安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备注/文号:石公综〔2018〕69号
    • 发布日期:2018-05-23
    石狮市公安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5-23 15:12

    各室、所、队、指挥中心:

      现将《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石狮市公安局

    2018年5月23日

     

    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根据《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狮安办〔2018〕4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18年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组织机构

      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管理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在全局各有关单位同时组织开展。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泉州市政府安委会及市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一是深入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局有关成员单位领导要带头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二是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要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组织参加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镇(街道)和重点企业集中宣讲。四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在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要充分利用我局开通的微信微博、手机报和各类电子媒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在线访谈、现场连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三)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活动。一是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任务要求,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二是举办企业家和安全生产专家访谈。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开展访谈,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三是要组织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通讯员、网评员和监督员借助媒体优势,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深入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等,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媒体宣传的最强音,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纳入到年度考核任务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逐步形成相对规范的活动内容和模式;要组织多个宣讲团深入企业、学校、机关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要选择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二是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结合,各有关部门要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二是要加强安全文化公园、基地、场馆等安全文化设施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VR)等新科技,提高网上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的建设水平,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三是要围绕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分行业拍摄警示教育片,摄制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学校、影院等公共场所播放,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七)开展劳动者安全技能教育培训。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切实加强劳动者的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对申办安全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组织其前往泉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泉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位于少林路高级技工学校培训大楼,是由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提供场地,泉州市安监局建设管理的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场所,各部门继续按照狮安办〔2017〕88号文要求,组织广大市民参观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的根本性转变,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积极参与网络宣教。一是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我为安全生产代言”等系列网络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在公共场合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二是在“石狮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开辟安全生产月专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应急救援知识、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安全常识。

      (九)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筛选后报送市“安全生产月”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持续传播,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深入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完善党委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深入宣传报道。要与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宣传报道计划,统筹协调各级报刊、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发挥新媒体优势,把握好时、度、效,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一个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逐一落实各项考核标准,加强沟通联络。“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落实。

      (四)注重典型示范。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创造性地开展活动,要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适时在石狮日报、“石狮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展示推广,交流借鉴,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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