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0-0400-2023-00026
    • 发布机构:石狮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0
    • 标题:石狮市公安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80号建议的答复函
    • 备注/文号:石公函〔2023〕198号
    • 发布日期:2023-07-11
    石狮市公安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80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3-07-11 10:20
    蔡国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古浮环湾旅游路乱象的建议》由我单位会同祥芝镇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古浮湾道路为国道G228线,道路管养单位为泉州市公路局石狮公路分局,在古浮湾建成初期和后期,我局交警大队共联合石狮公路分局对古浮湾路段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2次包含弯道诱导标志、道路中心隔离分道标、爆闪灯、路口警示牌、弯道警示牌、路口让行牌、红色减速防滑标线、6个支路口减速垄、路口反光柱、路口减速标线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施的整治提升,2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提升共投入8余万。目前古浮环湾旅游路正在进行道路条件提升,待整改完成后,我局交警大队将视情况再进行针对性整治。
      二、我局交警大队已和渔港管理处、祥芝镇政府在强化鱼贩运载过程中将渔货进行遮盖、封闭进行咨商,渔港管理处和祥芝镇城管中队已通知各需要进港运载渔货的鱼贩车斗要焊接封闭,确保在运载过程中鱼腥水统一收集在车斗里,避免发生大面积鱼腥水滴落路面,造成腥臭。渔港管理处和祥芝镇人民政府也将动员鱼贩对运载渔货的交通工具逐步进行汰换,已达到车辆安全、整洁的预期。
      三、我局交警大队每年在休渔季和开渔季都安排人员进中心渔港对船主、船员和鱼贩进行分发宣传折页、LED电子屏事故案例播放安全类型的宣教与接受群众法律安全讲解咨询,从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将根据职责,对拉鱼的三轮车进行整治,确保交通秩序稳定。  

     

      分管领导:陈清芳
      经办人员:蔡文显
      联系电话:13805913000

     

     

    石狮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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