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0-0400-2024-0002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0
- 标题:石狮市公安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71号建议的答复函
- 备注/文号:石公函〔2024〕218号
- 发布日期:2024-07-11
蔡建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域覆盖整治,打好秩序管控“攻坚仗”
(一)强化路面执法管控。我局交警大队结合推进“减量控大”“六比三看”等工作,坚持“日查+夜查”、“错时+延时”、定点检查与机动巡逻整治相结合,持续强化路面查纠,劝导纠正电动自行车五类重点违法行为(闯红灯、停车越线、骑车带人、逆向行驶、骑快车道),依法对电动自行车违法人实施警告、教育处理。
(二)强化专项违法整治。在开展“逢五”、周末夜查等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兵团作战”模式,同时同步在辖区内不间断、分波次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广泛应用“游击战+阵地战”等技战法,通过随机抽查、动态巡查、定点整治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今年以来,查处电动自行车逆向233起、电动自行车不按道959起、电动自行车闯红灯1051起、电动自行车无牌10起。
二、多领域广覆盖,营造交通安全“氛围感”
为增强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大家知法守法、文明出行,我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模式,形成多领域、广覆盖式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一)“七进”宣传强意识。持续开展“七进”宣传活动,结合近期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利用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阐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并通过向群众发放《安全文明驾乘电动车倡议书》等宣传材料,面对面向骑乘人员讲解涉及电动车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路面劝导不打烊。执勤警力在日常路检路查与事故处理过程中,针对电动车违法人员,面对面开展劝导宣传,教育引导其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牢固树立“文明守法、平安出行”理念,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争做平安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三)“线上”发力造氛围。积极通过微博、微信、抖音、融媒体平台发布有关电动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典型警示案例等信息,进一步拓宽宣传覆盖面,扩大宣传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参考意义。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陈清芳
经办人员:黄阿荣 林成龙
联系电话:18876511161 15980304455
石狮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