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0-0400-2024-00023
- 发布机构:石狮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0
- 标题:石狮市公安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83号建议的答复函
- 备注/文号:石公函〔2024〕222号
- 发布日期:2024-07-11
邱心治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沿海村庄小学周边路段交通安全提升的建议》由我单位会同石狮市教育局及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市公安局针对提案内容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开展涉校隐患排查。市公安局不定期组织教育部门对中小学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破损、老旧、丢失、缺少等情况及时进行新增、修复、更换,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完整完善。
(二)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信号灯的设置应满足相应的条件,过多设置信号灯反而会造成道路拥堵不畅。对于通学通勤需穿越主干道或路口的,可由教育部门自行采购移动式临时信号灯,在上下学高峰期开启使用,或由道路主管部门建设信号灯设施。东明小学附近的东埔沿海路与东埔九五路交叉路口,路口内部还存在其他村道支路,交通情况较为复杂。道路主管部门应对路口进行渠化改造,并根据需要建设信号灯,市公安局将积极配合道路主管部门对路口渠化方案及信号灯建设提供相关建议。
(三)维护交通秩序。一是市公安局建立健全“警校家+N”护学机制,整合校园保安、学校教职工、家长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300余人,守好护学通道,引导人、车安全有序通过,打好校园守卫“合成战”。二是用好“护学岗”“高峰勤务”等机制,加强交通违法查纠,加大学生上下学时段、学生通行集中路段巡逻管控力度,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并将涉生违法同步抄告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广泛宣传警示。一是开展“寓教于乐助成长 交通法规记心间”“货车有盲区 你我要远离”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互动活动,让学生们在娱乐的同时轻松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二是组织宣讲人员深入学校举办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讲座,要求学生们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树立文明出行意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三是专门印制学生安全出行挂图、《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致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等宣传材料,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人员结合“七进”宣传活动到辖区各学校进行广泛分发宣传。
二、市教育局针对提案内容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学生上下学主要交通方式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建立清单台账,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出行方式。对学生搭乘无牌、超标、报废电动车,家长违规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现象的进行批评教育、及时劝阻。
(二)深化交通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学校每学期开展1次学生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周”活动,落实每学期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专题教育课,将道路交通安全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和综合实践中。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课、专题讲座、家长会、告家长书、“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利用校园户外屏、校园广播、警示牌、微信群、钉钉群等平台,常态化普及“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常识和宣传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提升学生、家长“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组织开展护学行动。落实学校行政带队值岗制度,组织老师、保安、家长志愿者等人员参与护学工作,在校园周边配合辖区公安民警共同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引导机动车遵章慢行,劝离乱停乱放车辆,通过活动提醒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孩子们的榜样,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三、鸿山镇针对提案内容提出以下措施:
鸿山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目前九五路与旧沿海路大伍线交叉路口无交通信号灯控系统,且北侧有一个支路口,地形较为复杂,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存在隐患较大。为解决交通隐患问题,鸿山镇人民政府牵头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现场勘查、制定方案,在路口各方向安装减速杠、设置警示牌和警示灯,根据地形用减速杠设置安全岛缓冲区,加强警示作用,引导车辆礼让行人,以期达到强制过往车辆减速,降低交通事故率的目的。
你们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参考意义。
感谢你们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陈清芳
经办人员:黄阿荣
联系电话:18876511161
石狮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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